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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安全工作的通知

文 号 贺教通发〔2019〕73号 发布日期 2019-07-05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教育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工作的通知》(宁教基办〔2019〕30号)精神,现就做好2019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安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放假时间

2019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暑假统一放假时间为7月13日至8月31日,共7周;普通高中统一放假时间为7月13日至8月26日,共6周。各学校要严格遵守假期起止时间,暑假期间任何学校不得安排返校活动。

二、切实加强对学生防溺水工作的再预警再部署

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完善安全工作机制,把预防学生溺水作为当前重点工作,再次进行预警部署,坚决把预防溺水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各学校集中开展一次防溺水教育,将相关要求通报到每一位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提高学生及家长防溺水意识,并在暑假期间通过公众号和家长群发布安全教育宣传内容,经常提醒并督促家长履行监护人的法定责任,避免发生溺水死亡事故。

三、深入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在暑假前认真开展一次覆盖校舍安全、校车安全、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治安防范等方面的安全大检查,重点对门卫、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图书馆、危旧房屋、在建工地等重点场所和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等重点保障设施开展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登记在册、制定清单,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和预案,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整改到位。暑假期间,要结合学校实际加强日常安全巡查和定期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四、全面加强暑期安全风险评估与管控

暑假将至,各校(园)要加强对暑期易发多发安全事故特点规律的分析研判,加强安全风险评估,进一步明确防范重点,细化防范措施,抓好防范落实。

(一)加强自然灾害防范。针对雷电、大风、冰雹及短时强降水等极端天气灾害的特点,密切关注天气预报和气象变化,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细化预警、防范、救援措施,做好灾害信息预警和防范工作。针对近期强降雨天气的影响,对校舍建筑是否遭受洪水冲击、雨水浸泡,有无基础下陷、墙体疏松、屋顶漏水等不安全因素开展认真排查,及时进行修缮和维修加固工作。要加强对校舍、围墙、护坡等部位的巡查,制定严密的防范和监控措施,确保不发生问题。

(二)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学生放假期间,学校通勤车原则上一律封存,不得使用、租赁校车从事其他活动;确需使用通勤车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并报告教育主管部门。

(三)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各学校要加强暑假期间值班护校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巡查和管理,全面掌握校园安全动态。认真落实信息报送制度,畅通信息渠道,紧急、重要情况必须立即报告,不得瞒报、迟报和漏报。遇到突发事故或异常情况,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果断、妥善处置。各校要加强对学校值班值守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值班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不落实、信息报送不及时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或产生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认真抓好暑期学生安全教育

各学校要在暑期放假前,集中对学生开展一次遵纪守法和安全防范教育,重点教育学生不进营业性网吧,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迷信活动,注意防火、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欺凌暴力、防触电、防交通事故等。印发《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并回收回执单,提醒、督促家长履行好监护职责,确保每个孩子健康快乐的度过暑假生活。各校要告知学生假期安全注意事项,做好非法劳务中介诈骗、电信网络诈骗等防范工作。中小学、幼儿园要依托宁夏学校安全教育平台,认真开展“平安暑假安全教育专项活动”,督促学生及家长共同学习相关知识。建立暑期家校联系制度,利用微信群、QQ群等定期、不定期进行安全提示,及时提醒家长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监护,并做好记录和备案。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暑期学生安全有关知识,呼吁社会群众和学生家长关注和支持学生安全工作,维护广大学生安全、健康成长。

    附件: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2019年7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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