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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开学暨2019年下半年安全工作的通知

文 号 贺教通发〔2019〕90号 发布日期 2019-09-02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教育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县体育中心,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培训机构:

为确保我县2019年秋季开学工作安全顺利进行,按照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全区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及贺兰县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贺安委办发〔2019〕65号)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现就做好开学及2019年下半年安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开学安全工作

(一)加强安全宣传

1.结合贺兰县8.28交通安全事故,对教职工、学生及家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督促提醒学生家长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和监护,防止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广大师生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不闯红灯,不在马路上打闹、嬉戏或做危险性动作;文明骑车,主动避让机动车辆,不走机动车道,不在马路上玩车、追逐、攀扶车辆,文明乘车,有序上下车,遵守“前门上车,后门下车”的规则,不将身体伸出车外。拒乘“黑校车”、超载车、货车、拖拉机、三轮车以及改装车、拼装车等。发现各类违规搭载学生车辆,积极主动向交警部门举报。

2.通过微信群、QQ群、家校通、公众号等媒介发布安全知识宣传信息。

(二)开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1.对校舍及校园附属设施进行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

2.对校车、通勤车辆进行维保,对车辆、驾驶员保险、资质进行审核。确保车辆无安全隐患,驾驶员资质合格。

3.对学校灭火器、疏散标识、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更换、增加,确保设备足量、完好、有效。

4.对学校危化品进行排查,过期药品封存上报,妥善保管待处理。

5.对校园周边综合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发现问题积极协调处理,处理不了的及时上报。

6.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三)工作要求

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开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保障开学为师生提供一个安全的办公、学习环境。各学校于9月3日前将开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报告及安全宣传资料上报教育局701综合办公室。

二、下半年安全工作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1.完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学校各项管理制度,特别是在门卫、食堂、消防、隐患排查、预案演练等方面要科学完善,要制定学校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点对象的监管制度,出台学校和家长安全联防制度,严肃责任事故问责和倒查制度。认真制定、修订各类应急预案,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事件造成的损失,预案要切合实际、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实施有效。

2.健全安全管理网格体系。坚持“纵向抓延伸、横向抓覆盖”的安全工作思路,构建“分级管理、权责明确、流程规范、任务清晰、网格到底”的安全管理体系。建立以校长对校园安全负总责的“大网格”,以处室、年级为团队的“中网格”,以班级为主体的“小网格”的多级安全监管网络,实现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时时有人管,处处有人管,安全不留空白”的管理网格。

3.严格执行安全信息报告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动态管理,各校要严格执行安全信息报送制度,确定安全信息联络员,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校园及周边环境和安全隐患等信息,保证安全信息渠道畅通。信息报告实行零报告、月报告制度,对安全事故拖报、不报、漏报、错报而延误事故处理,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4.落实校园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树立风险评估意识,养成风险评估习惯,在组织重大活动、决定重大事项和出台重大决策之前,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别、危害等进行分析与评估。综合各方面的信息,对可能发生的危险预先发布警告,提出规避或者降低风险的建议和应对措施。积极做好校园风险管理工作,积极为师生购买校(园)方责任险,逐步完善风险防范转移机制。

5.完善安全工作督查机制。坚持开展学校安全巡查、督查制度,实行领导常态督查、专项检查、学校全面自查、安全机构定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采取定期或不定期、专项或综合、重点或普遍、明查或暗访等多种方式进行,进一步强化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环节的管理,及时预防、发现和处置校园安全问题和隐患,形成长效机制。

6.健全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严格执行安全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各校“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对本校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是直接责任人;其他领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要健全安全工作领导机构,逐级签订责任书,将目标和任务层层分解,杜绝安全监管和安全责任缺失现象。完善“事故问责”和“隐患问责”,对因管理不到位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追究并严肃处理。安全工作作为考核校长及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学校要把履行安全工作职责情况列入个人年度考核。

(三)创新载体,加强教育,进一步增强安全教育实效

1.全面加强学生安全知识教育。本着“预防为主、教育为先”的要求,认真抓好每月的安全主题教育,组织师生、家长参与 “宁夏学校安全教育平台”的学习,结合学校、学生实际,创新安全教育为载体,全面做好学生防电、防溺水、防地震、防火灾、防抢防盗及道路交通安全等专项教育活动,引导师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2.认真开展食品卫生知识教育。大力普及食品卫生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的饮食习惯。根据季节和实际情况,及时印发食品卫生知识宣传资料,及时传达落实食品卫生部门有关疾病防控要求,通过学校报刊、广播、宣传栏、健康教育课、专题讲座、班队等活动,普及、提高学生的卫生常识,有效防控手足口病、水痘等传染病在校园传播。

3.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研究部署、督查落实,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和难点,做到外有强大宣传攻势,内有有力工作举措,纵有各级主体均衡推进,确保专项斗争有序有力有效推进。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在全县教育系统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设立举报信箱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点,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

4.切实加强防溺水预防教育和管理。及时下发《防溺水致家长一封信》,并按照规定回收回执,做到一个不漏。通过学校晨会、主题班会、知识竞赛、墙报等载体加强对师生宣传教育;加大对家长和社会的宣传力度,告知家长对孩子要做到知行踪、知活动内容、知同伴、知归时。积极协调水务局、综合执法局、乡镇、街道、社区加强对河流、湖泊、水库、池塘和水渠等的管理和隐患点的排查整治,积极联系乡镇、社区、村委会、关工委等组织加强防溺水宣传教育和管理,共同维护学生生命安全。

5.扎实推进消防教育和安全疏散演练活动。学校每学期至少要上好四堂消防课,广泛宣传《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确保学生受教育率达到100%。及时修订各类应急预案,结合每年安全教育月、防灾减灾周、“11.9”消防宣传日举行以防火、防踩踏等为重点的突发事件自救逃生演练,避免和减少因突发事件造成的伤亡、损失,提高师生在突发事件下的自救、自护、防灾和逃生能力。

6.积极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积极落实教育系统“七五”普法规划,做好法制教育与学科教育结合文章,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结合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增强教育的实效性,结合各类创建活动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不断提高学生的基础文明道德水平和知法、守法意识。坚持舆论导向,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深刻揭批邪教组织的反动本质,不断提高全体师生防邪拒邪能力。

7.认真落实青少年学生毒品预防教育。将毒品预防教育纳入学校综治安全整体考核内容,纳入学校课程及教学计划,纳入学校德育工作,与相关学科课堂教学相互渗透,与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有机结合,做到计划、师资、课时、教案、经费五落实。积极参与“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切实提高青少年学生自觉抵制毒品的意识和能力。

8.有效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加大中小学心理健康咨询室建设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积极有效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危机干预活动。按照“四有”(有计划、有教师、有课时、有教材)要求,切实抓好生命意识和安全理念教育,保障学生健康成长。不断创新心理健康教育方法,努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氛围。

9.深入开展“千名教师进万家”活动。重点对学困生、辍学生、单亲家庭学生、留守儿童、残疾学生家庭进行家访,了解学生家庭教育状况,家长和学生思想动态,了解学生在家里的行为、学习和思想状况。努力增强家长对学生的行为习惯、安全意识、思想品德等方面的培养,全力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狠抓落实,巩固提高,进一步夯实安全工作基础

1.及时排查隐患确保校园安全。结合本校实际,每月开展安全例行检查。加强基础设施设备和校舍安全管理,抓好在建工程管理,把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消防疏散通道等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作为检查重点,对存在的隐患要立即整改,确实不能马上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和防范措施,避免排查流于形式。

2.加大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力度。主动沟通密切协作,配合协同有关镇乡、部门对影响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的难点乱象问题,进行综合治理。定期分析学校周边安全形势,协调相关部门大力清理整顿校园周边违规经营的网吧、酒吧、电子游戏室、彩票投注点等场所和违规建筑、流动摊贩等问题,形成高压态势,增强打击密度,形成长效机制,为广大师生工作学习创设平安、健康的外部环境。

3.进一步巩固校园“三防”工作。严格贯彻落实自治区公安厅、区综治委、教育厅《关于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宁公通发[2015]121号)精神,加大学校安全硬件设施投入,重视学校安保队伍建设,严格门卫管理制度,做到制度、机构、人员、经费“四到位”。管好用好电子监控设备、安保装备,做好日常维护工作,确保正常发挥作用,完善校园综合防控体系建设。

4.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开展“清剿火患”活动,树立“发现一处,整改一处”“不走过场”“不搞形式化”的工作理念,不断提高学校、幼儿园自身防御火灾的能力,大力提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全面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

5.全面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健全食堂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配齐食堂卫生设施,遵守卫生操作规范。食堂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健康体检,食堂的设施、设备、餐具定期进行消毒,食堂内清洁卫生。学校与卫生防疫部门紧密配合,加强对传染病、流行病的监测,严防传染病、流行病在校内爆发。积极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活动,推动学校食堂建设、管理、服务上水平。加强学校医务室建设和校医配备。

6.全力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学校建立健全接送学生车辆管理档案,加强学生乘车管理和交通安全教育,积极开展交通宣传教育活动。结合12.2交通安全教育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交通安全主题系列活动,教育学生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增强交通安全意识,上下学途中注意观察交通信号灯和车辆,不要在公路上追逐打闹,要提醒和告诫家长落实监护责任,不租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学校要定期组织校车安全事故应急演练,使学生掌握自救自护技能,遇到紧急情况能够安全快速撤离。严格落实校车定期检验和驾驶员管理制度,与公安交警部门密切配合,及时举报无校车标志、超员、超速等违规行为。协同有关单位完善学校周边道路的交通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加强校园周边的交通秩序管理。

7.积极开展警校共建工作。进一步落实法制副校长制度,每学期邀请法制副校长到学校上教育课,加强警校共建,预防在校生犯罪。及时分析研判影响校园安全的各类矛盾,形成源头预防有效、内部安全管理有力、外围治安防控严密的工作格局,积极开展联防联治工作,不断提高维护校园安全的能力和水平。积极配合公安部门铲除学校周边存在的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滋扰校园的违法犯罪活动。

8.全力预防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加强学生的考勤管理,学生到校、上课、就寝等要严格执行点名制度,对缺勤学生要及时联系家长,弄清原由。加强宿舍管理,落实寄宿制学校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在宿舍楼内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要加强对课间、午休、放学、集会等人员集中时段的值班巡逻与人员疏导工作,严防踩踏事件发生。建立特异体质学生档案,并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归档管理。加强体育活动及设施管理,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注重体育活动过程中的安全保护,学校体育器械必须达到有关安全标准,并加强维修保养。

9.遏制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各学校要加强对校园欺凌问题的研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化解学生与学校之间、教师与学生之间、教师之间、学生之间、学校与其他公民、法人、社会团体之间、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意外伤害、家校纠纷矛盾。严防结伙斗殴、勾结社会人员进入校园斗殴、敲诈勒索、抢夺钱物、围殴欺凌等行为在校园发生。

10.严格大型集体活动审批管理。学校组织的各类大型集体活动,成立安全管理组织,安排必要的组织管理人员。建立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审批制度,制定应急预案,并提前对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11.规范实验室安全管理。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和实验室管理制度。实验室有防火、防盗、防燃防爆、防中毒、防腐蚀等应急措施。药品存放安全,定期监督检查。

12.加强学校安全队伍建设。学校要根据规模、住宿生人数、周边环境等实际情况,配齐配强安保人员。认真做好学校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着力提高超前研判、积极防范和科学管理能力,加强对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坚持具备资质、持证上岗制度。建立学校教职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把安全知识纳入假期师德培训、教师继续教育等内容,增强及时发现和消除身边隐患的能力。学校要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13.认真组织“平安校园”年度复查工作。各校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深化“平安校园”建设,深刻领会“平安校园”内涵,准确把握建设工作要求,以建设安全可靠的防护体系为核心,将平安作为学校管理的基石,渗透到教育教学的各个方面,落实到校园管理的各个环节,提高学校创建工作质量。教育体育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学校进行平安校园年度复查,并进行先进评比。各校要扎实推进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及时整改不足,努力把学校安全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

(五)工作要求

1.大力开展宣传,突出重点。各校要始终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做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对带有普遍性、全局性的热点问题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紧紧围绕安全工作要求,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发动群众,结合学校和师生实际,大造宣传声势,使安全工作深入人心。

2.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各校要同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要从校车管理、校园用电设备、排查安全隐患、危房改造、自然灾害预防、消防安全、卫生安全管理等方面来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3.强化督查,严格考核。要把校园安全工作与办学评价、评先评优、干部提拔使用挂钩,对影响学校安全的重特大事件实行“一票否决”。通过考核评估,表彰先进,不断推进我县校园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2019年8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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