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体育中心:
现将《自治区教育厅做好寒假期间教师安全返程返岗工作的通知》(宁教函〔2020〕4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重要的工作来抓,真抓实干,把落实工作抓实抓细,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各校要按已上报滞留区外教师信息,再次核实,精准掌握滞留区内外教师行程安排;查核是否有外出隐瞒不报的情况。
三、要加强返程教师安全管理,采取即时、延期、错峰、分类、分批等方式确保教师有序返程返岗,除滞留地区严禁人员出入或教师身体患病等特殊情况外,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原则上2月15日前全部返回。
四、要做好隔离观察工作。自湖北返程教师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自浙江省、广东省、河南省、湖南省、安徽省、江西省、重庆市、江苏省、四川省、山东省返程教师,要接受14天监督性集中医学观察;自其它省市及区内返程教师,主动到所在社区登记,按照相关规定隔离14天。
五、要要求返程教师对同随行人员做好宣传工作,按要求进行隔离。
附件:自治区教育厅做好寒假期间教师安全返程返岗工作的通知》(宁教函〔2020〕48号)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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