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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贺兰县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督导检查的通知

文 号 贺政教督发〔2020〕3号 发布日期 2020-02-20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教育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各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

为全面贯彻中央及区、市、县新冠肺炎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新型冠状肺炎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促进全县教育系统防控工作有效落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决定对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新型冠状疫情防控工作履行职责进行督导专项检查,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陈  娜

副组长:王  庆

成  员:方  佳  各责任督学

二、督导方式

(一)贺兰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下设六个督导小组

第一督导组:杨建海    胡生祥    王晓菁

第二督导组:陈  福    杨玉林    宋  红

第三督导组:丁学仁    丁世山    彭晓虎

第四督导组:张秀萍    陆文逊    赵学峰

第五督导组:彭国斌    王明生    杨立军

第六督导组:石建云    吴学宁    方海娟

(二)区域划分

根据行政区划分和相对就近原则,划分6个责任片区,由六组责任督学落实专项督导检查工作,专项督导工作直至疫情结束。(具体人员划分见附件1)

三、督导内容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教育督导室关于全区中小学新冠肺炎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小组要求,针对15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具体督导检查内容见附件2)

四、督导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履职尽责。各督导组要按照贺兰县新冠肺炎防控领导小组的要求,持证督导,扎实做好此次专项督导工作,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高标准完成学校疫情防控督导各项任务。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疫情防控工作涉及面广,各小组要积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主动作为,形成合力,确保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有效运作。

五、督导结果的应用

各督导组第一人为负责人,要保证疫情督导工作扎实有效进行,不流于形式,不包庇隐瞒,若发现存在防控措施不力现象,及时指导并形成问题台账和督导报告反馈教育体育局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并负责汇总本小组督导检查报告,于2月22日报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附件:1.专项督导检查责任区域划分

    2.各中小学幼儿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督导检查记录表

贺兰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0年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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