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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文 号 贺教通发〔2020〕28号 发布日期 2020-04-01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教育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常治”开局起步之年,也是“行业整治”动真除患之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区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推动全县重点行业领域立足职能,持续强化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现扫黑除恶治乱同步推进,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土壤,根据贺兰县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县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深化11个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系统实际,现制定教育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会议暨领导小组第8次会议,紧扣今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攻方向,把握当前涉黑涉恶问题规律特点,聚焦黑恶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行业领域,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强监管,全面提升教育领域综合治理的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为推进我县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总体要求,认真总结和不断巩固去年教育专项整治经验成果,直面乱点乱象,着眼长效常治,持续深化教育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教育领域乱点乱象和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增强。

三、基本原则

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紧紧围绕当前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际,把教育领域专项整治作为今年纵深推进专项斗争的重要任务,作为全面落实综合治理的关键环节,聚焦教育领域治理重点难点和乱点乱象,深入摸底排查,强化行业管控,创新社会治理,抓实建章立制,自觉服务于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局。

坚持以条为主,条块结合。认真落实教育领域专项整治主体责任,坚持以业务主管部门行业监管为主,对本行业整治行动分级负责,统一谋划、统一推进、统一验收,同时责任单位职能作用,强化督导、推动落实,形成分类管理、共建共创、整体提升的工作格局。

坚持依法治理,标本兼治。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教育领域专项整治的全过程,强化依法履职、依法治理,既坚持打早打小,努力把教育领域的乱点乱象消灭在萌芽状态,又坚持长效常治,突出解决影响和制约教育领域发展的制度性、机制性和障碍性问题。

坚持依靠群众,共治共享。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拓展联系渠道, 加强社会宣传,组织发动群众,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到教育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中来,推动形成全民参与、共治共享、久久为功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重点任务

(一)积极创建平安校园,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落实区、市、县平安校园创建任务,按照贺兰县《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贺教联发〔2018〕3号)文件加强防治学生欺凌宣传教育,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事件,建立防治学生欺凌长效机制 。

牵头部门: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责任部门:“平安校园”各相关单位

配合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民办教育

(二)持续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线上线下同步管理,净化校园内外环境,切实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把好审批,做好监管,落实年检制度,通过多部、多轮次联合检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公示黑白名单,关停无证办学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培训机构。

牵头部门: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责任部门:公安局、消防大队、市场监管局、审批服务局、民政局、应急管理局、综合执法局、文广局

配合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民办教育

(三)强化校园意识形态领域乱象治理,维护校园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做好新时代校园意识意识形态工作,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能力突出、勇于担当的高素质意识形态师资队伍,从主体责任、主要阵地、主流氛围、主力队伍和网络主战场五个方面着手展开,切实守牢校园意识形态工作的前沿阵地。扎实推进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教育。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立德树人的中心环节,始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师生头脑摆在工作的首要位置。加大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力度,合力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要充分利用团、队在未成年人成长教育中的优势,充分利用重大节庆日、传统节日等时间节点,扎实有效开展好校园文化活动。

牵头部门: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责任部门:宣传部、老干部局

配合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民办教育

(四)加强对外籍教师背景审查。加强外籍教师的身份审查和聘用管理。对外籍教师来华前的身份进行验证,建立行业规范,对拟聘外教进行详尽的背景调查,重点考察是否具备相关资质,提交材料是否作假、有无夸大宣传等。定期对聘用外教的机构进行抽查走访,重点关注“兼职”外教情况,确保他们工作合法合规。

牵头部门: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责任部门:公安局、人社局

配合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民办教育

(五)关爱生命,拒绝邪教,构建和谐校园。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增强学生识邪、防邪、反邪、拒邪的意识和能力,远离邪教,拒绝邪教,努力营造“共同反邪教”的社会氛围。

牵头部门: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责任部门: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司法局

配合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民办教育

五、实施步骤

教育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自2020年1月开始,为期1年,分三个阶段推进落实。

(一)调研摸排,动员部署(2020年4月底前)。各责任部门及配合单位要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做好开学复课工作的同时根据教育教育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点任务进行安排部署。

(二)集中整治,建章立制(2020年5月—10月)。在前期调研梳理和安排部署的基础上,对照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边打边治、边治边建,挂图作战、逐项销号,全面推动整治工作措施落地见效。把建章立制贯穿于专项整治工作全过程,注重把好经验好做法以制度机制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补齐短板弱项,实现长效常治,着力提升行业监管能力和社会治理水平,以专项整治成效巩固扫黑除恶成果。

(三)评估验收,总结上报(2020年11月)。专项整治成果评估工作按照自查自评、日常检查、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年度绩效考核。

六、具体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专项整治工作的自觉性。要把教育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作为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区市县工作要求的务实举措,纳入全县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大局来抓,进一步增强抓好专项整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全力推动整治。各责任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要负责同志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及时解决问题。

(二)强化系统思维,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连贯性。要增强专项整治工作的延续性、系统性和整体性,把今年进一步深化教育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与贯彻上级主管部门工作部署结合起来,做到环环相扣、一以贯之,又做到巩固提升、延展扩容。

(三)精准对症施策,提升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效性。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中检视监管漏洞,从日常管理暴露出来的薄弱环节中梳理重点难点,摸清底数,立起标靶,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对策措施,健全监管防控制度机制,把精准施治和深度治理、立行立改与长效常治统一起来,做到整治有目标、推进有措施、落实有责任、完成有时限,切实增强专项整治的靶向性、精准性和彻底性。

(四)注重贯通协同,强化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性。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既要各负其责、依法履职,又要部门联动,形成专项整治一体推动的工作合力,确保各项部署和措施落到实处。对工作进展迟缓、推动不力、效果不好的及时通报,对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生重大问题的严肃问责,对整治成果突出、群众满意度高的部门,上报县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纳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表彰奖励范围,激励先进、鼓舞士气。

附件:1.贺兰县关于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2.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县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两清单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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