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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贺兰县2019—2020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教学质量检测及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文 号 贺教通发〔2020〕58号 发布日期 2020-07-03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教育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各中小学: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 做好2020年学校暑假工作的通知》(宁教基〔2020〕19号)精神,暑假时间为:小学7月17日-8月31日,初中7月21日-8月31日,高中7月25日-8月31日。为了切实做好期末教学质量检测和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测科目及时间

(一)小学

7月9-10日,由各小学自行组织相关年级、学科质量检测,检测科目为:一、二年级语文、数学,三至六年级语文、数学、英语。

(二)初中

7月12—14日,由各中学自行组织检测七、八年级各学科。

(三)高中

高中学校根据本校实际,自行安排考试学科和时间。

二、试卷命题原则

各学科试卷命题和印制由学校自行组织,试卷内容主要依据课程标准,以本学期学习内容为主,结合本校学情,以基础知识为主,面向全体学生,适当考查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开放性试题应占一定比例。试卷命题、印制、保管中要严格保密制度。

三、相关要求

(一)各校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对考场进行消毒,开窗通风,保持卫生、整洁。

(二)各校要精心组织,严密安排,严格落实质量检测各个环节。填写《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素质报告册》时,一律不得出现考试分数,使用等级评分制。

(三)检测结束后,各校合理利用放假前的时间,组织全体教职工对本学期的教学工作认真梳理总结,完善各项工作档案,全面提炼“互联网+教育”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加强教师业务培训工作。正常上班时间教师不得随意放假离校。

(四)各校要及时做好暑假作业的发放和缴费工作,通知家长通过手机APP收缴,进入学校账户,待下学期开学收费文件印发后再予支付。除统一配发的暑假作业外,任何学校和教师不得推荐、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征订、购买其它教辅资料。同时,各校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贺兰县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推荐结果的通知》(贺教通发〔2020〕52号)的要求和推荐目录范围,组织教师做好下学期教辅资料的选定、统计、征订工作,确保秋季开学工作顺利进行。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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