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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春夏季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1-05-11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教育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县教育体育局相关科室、各医疗卫生单位、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春夏季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切实保护师生身体健康和学校教学秩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教育体育局相关科室、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体育局、卫生健康局要求,切实加强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监督指导,要加强沟通与协调,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定期会商传染病防控工作。切实落实《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全区学校传染病联防联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卫发〔2019〕70号)和《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教育、卫生健康三年协同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教体卫〔2020〕23号)、《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春夏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学校和结对医疗卫生单位要建立校医与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结对,形成学校与医疗卫生单位“点对点”和“人对人”的传染病防治协作机制,按各自工作职能开展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结对医疗卫生单位要指导学校做好传染病防治和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校传染病防控能力。

二、及时部署防控工作

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已从应急状态转为常态化,但出现新冠肺炎散发病例和各类传染病的风险依然存在。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学校传染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学校新冠肺炎等传染病防控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抓紧安排部署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坚持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原则,抓实抓细“四早”常态化防控举措,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三、压实主体责任

各学校要压实主体责任,落实校长是学校传染病防控和学校卫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特别是寄宿制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重点落实学生晨午检制度、因病缺课登记随访工作和复课证明查验,密切关注学生出勤情况,及时掌握学生发病和缺课动态,发现疫情要立即向教育体育局和卫生健康局报告,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严防疫情蔓延。加强教室、办公室、宿舍、餐厅、厕所、图书馆、实验室、体育馆、电梯楼梯等人群聚集场所的消毒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创建良好学校卫生环境,做好校园环境卫生治理,确保校园公共卫生洁净安全。强化学校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卫生管理,严防食源性疾病和介水传染病发生。县疾控中心和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和学校卫生工作技术支持和指导培训。

四、规范信息报送制度

学校出现传染病后,要在第一时间向教育体育局和卫生健康局报告,疾控中心要组织开展研判分析,及时提出专业意见,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教育体育局和卫生健康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要求,规范信息报送,向同级人民政府报送的同时,要向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对未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履行防治和保障职责或隐瞒不报的,严肃追究相关学校和责任人的责任,并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和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及时有效处置疫情

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大预检分诊制度落实力度,充分发挥好发热门诊的哨点作用,开展流感、水痘、诺如病毒等传染病监测工作,发现传染病、可疑传染病或异常信息,要及时核实、及时报告。疾控中心要注重多病共防,加强学校传染病监测,强化疫情监测分析研判,做好应对学校传染病疫情处置的各项准备,发现传染病疫情,要在规定的时限内组织人员开展现场调查处置,确保防控措施落实,严防疫情扩散蔓延。近期疾控中心和卫生监督所要对辖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组织开展学校疫情报告人和班主任的传染病防控如识培训,提高学校传染病疫情早发现、早报告的能力和意识。

六、做好患者救治工作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统筹医疗资源,优化诊疗流程,加强门急诊、儿科、呼吸科、消化科和重症医学科力量,全力做好各项医疗工作。要严格执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加强发热门诊、肠道门诊等管理,切实落实消毒隔离等院感防控措施,减少院内交叉感染。组织对医务人员开展防治知识培训,特别是加强基层医务人员专业技术培训,提高病例早期发现能力和诊疗水平。强化早诊早治,做好重症病例集中救治,开展多学科综合诊疗,全力减少并发症,降低病死率。

七、广泛开展健康教育

各学校要认真落实《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和《普通高等学校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研室要将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落实健康教育课时和内容。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板报、宣传栏、专题讲座、班会、队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开展春夏季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增强学生及其家长或监护人的自我防护意识,教育和引导学生不饮用生水,不吃生冷和不洁食物,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勤洗手、勤通风,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教育体育局综合办要密切关注疫情动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澄清不实传言,防止引起不必要的恐慌,维护社会稳定。

八、加强监督检查

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和相关工作规范要求,对辖区内医疗卫生单位、学校、托幼机构等重点单位和重点场所开展春夏季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逐一核实工作落实情况,认真查找薄弱环节,督促相关机构落实各项传染病防治措施,切实消除防控隐患,降低聚集性疫情发生风险。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贺兰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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