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创新素养教育“名校(园)长工作室”和“名师工作室”建设的通知》和银川市《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创新素养教育“名校(园)长工作室”和“名师工作室”建设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就我县遴选上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创新素养教育“名校(园)长工作室”评选范围为全县幼儿园、小学和初中在职在岗校(园)长。
创新素养教育“名师工作室”评选范围为全县幼儿园、小学和初中在职在岗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严格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创新素养教育“名校(园)长工作室”和“名师工作室”建设的通知》中的评选条件进行推荐上报。(见附件)
三、评选程序
1. 符合评选条件的各中小学、幼儿园直接上报县教研室。
2. 县教研室组织县级复评,按照银川市分配名额(“名校(园)长工作室”4个、 “名师工作室”4个),上报至银川市教育局参加市级评选。
四、工作要求
1. 材料上报以各校(园)为单位,不接受个人申报。
2. 请各单位于2021年12月15日前将创新素养教育“名校(园)长工作室”“名师工作室”《推荐表》一式三份和《汇总表》(各校(园)填写)纸质版报送至贺兰县教育体育局702室,同时提交电子版。
联系人:马龙 0951-8066882
邮箱:1285911712@qq.com
附件: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创新素养教育“名校(园)长工作室”和“名师工作室”建设的通知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1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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