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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县中小学幼儿园2022年寒假和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1-12-22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切实做好全县校园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工作,严防输入、内防反弹,确保师生健康平安,根据《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指挥部关于做好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宁疫指发〔2021〕31号)、《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2022年寒假工作的通知》(宁教基办〔2021〕227号)以及《银川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2022年寒假和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银教发〔2021〕227号)要求,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寒假放假时间规定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放假时间为2022年1月10日(星期一)至2022年2月20日(星期日);普通高中放假时间为2022年1月17日(星期一)至2022年2月20日(星期日)。考虑到毕业复习考试,初三年级放假时间为2022年1月17日(星期一)至2022年2月20日(星期日);高三年级放假时间为2022年1月24日(星期一)至2022年2月20日(星期日)。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统一为2022年2月21日(星期一)。

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放假时间规定,寒假期间继续严格实行封闭管理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严把学校门卫关,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一律不得安排学生返校或补课。校外培训机构寒假期间严禁组织开展学科类培训。幼儿园寒假期间依家长申请可开设假期留园班,设置留园班的幼儿园要向教育体育局申请,制定应急预案,强化安全防护措施,通过申请后方可开设,确保幼儿园安全稳定。

二、深刻认识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

当前,全球疫情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奥密克戎新变异株的出现,给疫情防控带来新的挑战,加之国内局部地区疫情有所起伏,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持续加大。各校要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性、复杂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动心态,牢牢守住校园疫情防控防线,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和“人、物、环境”同防措施不动摇,全面落实疫情报告制度,切实做好校园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三、严格落实校园疫情防控措施

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卫健委、教育部联合印发的《高等学校、中小学校、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的要求,主动防范今冬明春新冠肺炎疫情与其他传染病叠加风险,科学精准防控,健全指挥体系,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要加强日常管理,线下大型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举办,确需举办的必须履行报批手续。要做好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等人群相对密集场所的卫生管理,储备充足防疫物资,细化防控方案。各校要针对今冬明春、元旦、春节等特殊节点,提升防控等级,加强安排部署和自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

四、切实引导师生和家长加强个人防护

各学校要加强健康教育,引导师生和家长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坚持“非必要不离宁”,少流动,少聚集,科学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公筷制等良好卫生习惯,切实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和能力。要严格落实晨午检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生病和缺课动态,发现疫情要立即向辖区教育和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各学校要向广大师生提出明确要求,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从中高风险区返宁后要主动向学校、社区报告。引导师生非必要不离宁,倡导原地过节,春节期间非必要不流动,在工作、学习、生活地就地过节,确需出行的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审批报备制度,各中小学教职工及学生离宁前需向学校报批,教育体育局各办、中心干部及各学校党组织书记、校(园)长离宁前需向教育体育局报批,严禁不经报批私自外出行为。建立离宁及重点人员信息统计台账,分类精准掌握寒假期间师生健康状况和行程轨迹,所有师生员工开学前14天健康状况和旅居情况要实现排查全覆盖,按照县教育系统疫情防控信息统计组要求及时上报信息。区外返校师生须居家自我监测14天或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方可返校。

五、及早谋划寒假和春季开学安排

各学校要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教学工作,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寒暑假工作的通知》(宁教基办〔2021〕26号)要求,认真做好师生放假安排,对校(园)舍建筑、设施设备、实验室、食堂、宿舍等重点部位和主要场所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及时处理解决;对贵重物品要集中保管,对不使用的房屋、设施设备要断电、断水,妥善管理。要对学生集中开展一次遵纪守法和安全防范教育,并通过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提醒、督促家长履行好监护职责,切实做好防食物中毒、防欺凌暴力、防触电、防交通事故、防冰面溺水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切实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排。妥善安排假期期间业务培训,做好必要的疫情防控措施,凡有校外人员参与的,须提前7天向贺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学校工作组报备。尽早谋划2022年春季开学准备,制定开学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完善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相关制度,开展疫情防控应急演练,确保春季开学工作平稳有序。

六、科学指导学生假期生活

各学校要积极与家庭密切联系,及时将放假安排告知家长,提醒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推进家校共育,形成工作合力。班主任要通过各种形式定期对学生开展家访,及时了解学生居家学习生活和身体健康情况,引导家长配合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体育锻炼、近视防控等工作,指导学生自主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多读书、读好书,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在丰富多彩的假期活动中增长知识,在愉悦身心的同时健康成长。引导家长切实减轻校外培训负担,不参与寒假期间学科类培训,发现寒假期间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要及时进行举报,为学生营造轻松愉快的假期生活。

七、继续推进师生新冠疫苗接种工作

各学校要加强宣传组织动员,继续做好全区教育系统新冠疫苗接种工作。重点推进3-11岁无禁忌症学生和教职工加强针接种工作,做到应接尽接,全面建立免疫屏障。

八、持续开展冬春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

各学校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教育部关于深入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的通知》要求,加强校园卫生整治,推进校园厕所革命,保障饮水安全。要加强健康知识科普,培养文明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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