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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 教育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市场监管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1-12-21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民办教育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保障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现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市场监管厅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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