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各成员单位,各校外培训机构: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宁夏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和非学科类项目鉴定指引(试行)》的通知(宁教监管〔2021〕183号)要求,贺兰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高度重视,由教育体育局遴选符合条件人员组成贺兰县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和非学科类项目鉴定专家委员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过程
贺兰县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和非学科类项目鉴定专家委员会由责任督学、教研人员、各学科骨干教师、法律顾问组成,专家人选遴选要求政治立场坚定,能够正确理解党的教育方针,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品行良好、作风正派。经认真遴选后,于2021年12月22日-29日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未接到监督举报信息。
二、组织机构
贺兰县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和非学科类项目鉴定专家委员会。
组 长:曹 凯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副组长:马永芬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张少忠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王 庆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刘占荣 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专职副主任
张德华 县教育体育局教研室主任
鉴定专家:徐学文 县教育督导室专职督学
胡生祥 县教育督导室专职督学
王晓菁 县教育督导室专职督学
张彩艳 县教育体育局语文教研员
秦永贵 县教育体育局数学教研员
蔡 杰 县教育体育局英语教研员
李雪梅 县教育体育局思政教研员
张秀萍 历史学科自治区级骨干教师
龙 刚 地理学科市级骨干教师
徐永奎 物理学科自治区级骨干教师
邢菊荣 县教育体育局化学教研员
杨慧萍 县教育体育局生物教研员
余 阳 县教育体育局体育教研员
饶 宁 县教育体育局音乐教研员
王永红 银川市凤城文化名家
陈平渊 县教育体育局法律顾问
专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王庆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各成员单位及贺兰县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和非学科类项目鉴定日常工作。
三、鉴定原则
1.合规性原则。鉴别工作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文件规定,切实减轻中小学生校内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全面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2.科学性原则。综合发挥专家在教育理论、法律法规等方面的专业优势,科学甄别确认培训项目类型,为分类管理提供准确依据。
3.独立性原则。提供鉴别服务的专家不受干扰,不带偏见,确保鉴别结果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公正性。
4.回避性原则。专家与待鉴定的校外培训机构举办者、负责人、专兼职员工无直系亲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四、学科类培训鉴定指标
对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类别进行鉴定,应当根据培训服务的实际情况,重点基于如下指标进行审查鉴定,凡是符合相应指标特征的,视为学科类培训:
1.培训目的:以学科知识为导向,主要为提高学生学科成绩、升学考试服务,片面强化相关学科听、说、读、写、算等方面的技能培训。
2.培训内容:围绕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等9类学科国家课程标准规定为学习内容。
3.培训方式:以刷题、考试、重复读写等反复机械训练为主要形式,以预习、授课和作业辅导等为主要教学方式,以教师讲授、学生听课为主要形式。
4.培训评价:以学科类考试测试的成绩为主要评价标准,强调甄别与选拔。
五、非学科类培训鉴定指标
校外培训服务项目全面符合如下指标特征的,视为非学科类培训:
1.培训目的:旨在发展中小学生核心素养,以培养拓展学生兴趣爱好、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和全面发展。
2.培训内容:在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学科类学习内容以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的其他学习内容。
3.培训方式:以体验式、探究式、项目式、综合性学习为主要方式,以教师指导、学生实践探索为主要形式,突出实践性、创造性。
4.培训评价:对学生的评价强调综合素质水平与发展,以实践、参与和表现性评价为主,注重教学评一致性,不涉及学业成就与学科类考试成绩。
六、鉴定程序
1.机构自主申请。不明确属于学科类或者非学科类的校外培训机构应向教育体育局提交《校外培训机构学科和非学科类培训项目鉴定申请表》(见附件)及相关佐证材料,申请审核确认。
2.组织专家鉴定。由县教育体育局牵头,组织贺兰县鉴定专家委员会对培训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每次鉴定至少由3位以上专家共同实施,主要审核培训对象、目标、内容、进度安排、培训方式、评价方式、所使用的教学资源或者培训材料等;必要时可进行现场审核,包括实地查验、课堂观察、与员工和学员及家长随机访谈,了解课程安排、培训内容等;最后经专家组综合研判,给出明确的“学科类”或者“非学科类”鉴定结论。
3.鉴定结果确认。专家组根据鉴定结果出具鉴定报告,作为审批部门作出行政决定的依据。专家组成员要在鉴定报告上签字,县教育体育局盖章确认。
4.鉴定报告备案。鉴定报告由县教育体育局报市教育局备案。
七、监督举报途径
如发现在“学科类”或者“非学科类”鉴定过程存在违规、违法情况,可拨打监督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0951-8064769 0951-3853587。
附件:校外培训机构学科和非学科类培训项目鉴定申请表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