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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转发新冠病毒核酸20合1混采检测技术规范和采集管参数的通知》的通知

文 号 贺疫指学校工作组〔2022〕3号 发布日期 2022-01-24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宁夏交通学校,宁夏青松职业技术学校,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转发新冠病毒核酸20合1混采检测技术规范和采集管参数的通知》(宁疫指办发〔2022〕3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转发新冠病毒核酸20合1混采检测技术规范和采集管参数的通知

贺兰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学校工作组(代章)         

2022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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