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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育系统2022年春季开学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的通知

文 号 贺教通〔2022〕8号 发布日期 2022-02-18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各中小学、幼儿园、中职院校、在建项目工地: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安全工作,强化安全监管,最大限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根据贺兰县安委办《全县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会议》精神,经研究,贺兰县教育体育局联合贺兰县市场监管局、公安局、交通局、消防大队、住建局、卫健局开展教育系统2022年春季开学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中职院校。

二、检查时间

2022年2月16日-26日

三、检查分组及检查内容

组  长:曹  凯

副组长:王  庆

一组(学校组)

成员: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1人,公安局工作人员1人,交通局工作人员1人,消防大队工作人员1人,卫健局工作人员1人,教育局工作人员3人。

检查内容:

(一)学校安全制度的健全和落实情况。

(二)学校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三)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四)学校疫情防控工作。

(五)学校校舍和教育教学设施安全情况。

(六)学校安全教育工作。

(七)学校消防安全工作。

(八)学校燃气安全工作。

(九)学校周边环境整治。

(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情况。

(十一)开展“预防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情况。

(十二)预防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工作。

二组(在建项目工地组)

成员:住建局工作人员1人,消防大队工作人员1人,教育局工作人员2人。

检查内容:

在建项目工地根据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开展检查。

四、检查方式

以实地查看、问询为主,各单位无需按照检查内容建立档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履职尽责。各检查组要高度重视春季开学安全生产工作检查,扎实做好此次检查工作,高标准完成各项检查任务。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单位检查成员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主动作为,形成合力,确保检查工作起作用、出成效。

(三)加强责任落实,形成工作闭环。各单位检查成员要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被查单位及教育体育局,由教育体育局负责督促整改,形成工作闭环。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贺兰县公安局        贺兰县消防大队                  

    贺兰县住建局           贺兰县交通局       贺兰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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