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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寒假前及寒假期间相关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2-12-19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确保2022年寒假前及寒假期间相关工作有序开展,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放假时间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寒假放假时间为2023年1月3日至2月12日;普通高中放假时间为2023年1月9日至2月12日。考虑到毕业复习考试,初三、高三年级放假时间为2023年1月16日至2月12日。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统一为2023年2月13日。

二、统筹做好教育教学工作

各中小学校要统筹做好放假安排和教育教学工作,根据放假时间安排,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合理安排放假前学校教育教学计划,有序组织课程教学、期末复习、质量监测等工作,确保各项教育教学任务顺利完成。开学前,学校要组织教职工按时到岗位,提前谋划新学期工作计划,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一)质量监测工作

1.各学校根据疫情变化情况采取线上或线下、分年级自主命题、自主检测的方式进行期末检测。

2.小学于12月27日前、初中于12月28日前、高中于2023年1月5日前组织完成以下学科检测:

非纸笔检测科目:一二年级语文、数学。

纸笔检测科目:三至八年级语文、数学、英语,七年级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八年级物理、道德与法治、历史;高中检测科目学校自定。

综合学科检测由各校自行安排。

3.初三、高三年级期末检测由各学校自行组织。

4.各学校安排教师统一阅卷,有条件的学校原则上可利用宁夏教育云平台网络阅卷功能开展,其他学校可实行流水作业,中小学各学科《卷面分析表》于2023年1月6日前报县教研室各学科教研员处。

5.各学校要利用宁教云平台安排教师及时完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各学科成绩以等级形式报告学生及家长。

(二)寒假教师培训工作

1.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成立以校(园)长为组长的寒假教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详实的培训计划,积极组织寒假期间国家、自治区、银川市各类培训。

2.放假前及时做好教育教学教研工作总结与反思、各种档案资料的汇总整理归档工作。

3.利用假期切实加强师德师风、新课标、新教材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普通高中以“三新”改革为主要内容,初中小学以2022版各学科新课标学习为主要内容,幼儿园以幼小衔接和游戏教学研讨为主要内容。培训可采取专题讲座、交流研讨、网络研修、案例分析、自主学习等多种形式开展,小规模学校可联合开展培训。各学校于2023年2月13日前将寒假教师培训工作总结报县教研室李娟老师处。

4.教师要做好培训记录,撰写心得体会或培训总结。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考勤和学习表现记录等相关材料的收集,要加强对教师培训的过程监督和评价考核,对无故不参加培训或不遵守学习纪律、不服从培训管理的教师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学校要将本次培训情况纳入教师个人绩效考核,教育体育局将校本培训情况纳入对学校的综合考核内容。

三、严格落实“双减”工作

1.寒假期间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开展学科类培训,持续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会同市场监管、文旅、科技、卫健等部门加强日常检查和督查巡查,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2.各中小学校要切实将“双减”要求从学期延伸到假期,严格控制各学科假期作业总量,提高作业布置质量,倡导给学生布置探究性、实践性、体验性、创新性作业,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让学生度过一个充实快乐的假期。

3.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贺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贺兰县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贺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贺兰县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课后服务费收支管理工作。要严格按照区、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及本校课后服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工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确定每名教职工绩效工资的等次和金额,经公示后予以发放。学校在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中,要坚持公正公开、合理合规、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各学校要于12月30日前完成本学期课后服务收费统计、收费公示及费用收取工作;2023年1月3日前将本校课后服务费收支统计、考核发放方案、教师考核结果报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办公室,待教育体育局汇总报县人社局对课后服务绩效工资总量进行审核批复后,学校方可发放教职工课后服务绩效工资。

四、“互联网+教育”工作

各学校要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宁夏整省试点实施方案》《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精神,推动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在教育教学中深度应用。在放假前组织信息化专业人员完成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注册认证培训工作,并指导全体师生完成国家平台注册。充分利用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https://basic.smartedu.cn/)和本地优质教育资源,开展健康管理、德育、美育、体育、劳动教育、科学实践等方面教育,坚持“五育”并举,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五、加强学校疫情防控及安全工作

1.各中小学校寒假期间继续严格实行封闭管理,一律不得安排学生返校或补课。各校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党中央、自治区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松劲心态,坚持科学精准管控,以高度的责任感抓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因时因势动态调整校园管理措施,加强校园疫情应急处置保障,管住校门、管住围墙、管好场所、管好人员,严防疫情传入校园。要及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正确引导师生外出从严把出访、境外旅游等活动。要加强校园安全工作,完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多种形式开展遵纪守法和安全防范教育,指导师生做好自我防护。要完善假期值班值守制度,确保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时时在岗,随时掌握学校安全动态,及时妥善处理突发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切实保障中小学校、幼儿园假期安全。

2.各中学要切实做好初三、高三年级复课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加强校园内及校园周边管控,教育引导全体师生提高自身防护意识、强化防护措施、坚持学校及家庭“两点一线”出行确保复课期间校园环境平稳有序。

六、科学指导学生假期生活

各中小学校要积极与社区、家庭密切联系,及时通过多种途径将放假安排告知家长,提醒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推进家校共育,形成工作合力。班主任要通过各种形式定期对学生开展家访,及时了解学生居家学习生活和身体健康情况,引导家长配合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体育锻炼、近视防控等工作,指导学生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多读书、读好书,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在丰富多彩的假期活动中增长知识、强健体魄、健康成长。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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