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县城  ★国家卫生城市  ★国家园林县城  ★西部百强县
您当前浏览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部门直属机构信息公开目录>贺兰县教育体育局>信息公开目录>部门文件

关于做好2022年民办幼儿园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3-01-06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各民办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民办幼儿园管理,规范民办幼儿园的办学行为,促进民办幼儿园健康发展。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若干意见》(宁教发〔2011〕147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规范民办学校年检的通知》(宁教发办〔2020〕29号)要求,决定对全县民办幼儿园进行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检领导小组

组  长:蔡    县政协副主席、教育体育局局长

副组长:马永芬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张少忠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王  庆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刘占荣  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专职副主任

成  员:华  炜  王建兵  许子寒  蒋建国  陈沛娟  方 佳  各民办幼儿园园长

二、年检对象

已审批设立的民办幼儿园。

三、年检方式

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贺兰县民办幼儿园未恢复线下教学,本次年检综合学前普及普惠、保育教育质量、校园安全及疫情防控、包校领导干部日常监督情况评定,不再入园进行检查。

四、年检内容及赋分标准

(一)党的建设及意识形态10分(党政办考评)。年度未开展任何党建活动扣5分,开展活动但不扎实,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扣分,党的建设方面被区、市、县通报一次依次扣3分、2分、1分。意识形态把控不严,引发舆情的扣5分,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知识性错误、发布不当言论等情形的,一处(次)扣1分,累计扣分,最多扣5分。

(二)学前普及普惠30分(督导室、人事办、财务室考评)。对照自治区学前普及普惠评估细则36个三级指标,一个三级指标不合格扣2分,一个三级指标基本合格扣1分,累计扣分,扣完为止。学前普及普惠考评由督导室牵头,人员配备由人事办负责,财务管理由财务室负责。  

(三)保育教育质量30分(基教办考评)。按照日常监督检查情况给予赋分,优秀35-40分,合格30-35分,基本合格25-30分,不合格25分及以下,分值保留1位小数。凡是出现以下三种情况,在日常监督检查赋分基础上扣除相应分数。一是出现一个班的大班额扣3分,累计扣分,扣完为止;二是检查发现一次小学化倾向扣3分,累计扣分,扣完为止;三是违规收费,发现一次扣3分,累计扣分,扣完为止。

(四)安全与疫情防控20分(综合办考评):发生一次师生意外死亡责任事故扣5分,发生一起师生意外伤害责任事故扣2分,累计扣分,扣完为止;发生一起电信诈骗扣1分,累计扣分,扣完为止;发生一起信访投诉扣0.5分,累计扣分,扣完为止;校园安全“四个百分百”一项不达标扣5分;在各级各类校园安全和疫情防控检查中被区、市、县通报的,一次扣1分,累计扣分,扣完为止。

(五)包校领导、干部考核10分(包校领导、干部考评):包校领导和包校干部根据日常入校检查以及整改情况打分,可保留1位小数,不得打满分。

五、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自查上报材料阶段(202313—2023120日)。各民办幼儿园进行自查,主动与督导室、基教办、综合办以及包校领导干部对接,掌握本园具体情况,并将2022年度年检自查情况记录表(详见附件)以及自查报告(纸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和电子版)上报教育体育局综合办公室(政务中心A座701室)韩菲菲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254495305@qq.com。

第二阶段:教育体育局考核阶段(2023120—2023228日)。贺兰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教育体育局基教办、综合办、党政办以及包校领导干部根据赋分项目,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情况进行赋分,于2023年1月15日前经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将赋分情况报送至教育体育局综合办汇总

第三阶段:总结整改阶段(202331日—2022430日)。教育体育局对年检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印发年检通报,对年检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各民办幼儿园全面进行全面整改。

六、工作要求

1.各民办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年度检查工作,认真自查,查找短板弱项,全力做好整改工作,年检不合格的民办幼儿园要于2023年3月31日前提交复检申请,在复检未达到合格前,不得进行招生,复检结果,不改变年检的最终结果

2.各相关科室和包校领导、干部要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照赋分标准,实事求是,认真对待每一所幼儿园,切实做好各项赋分工作。

3.在年检过程中凡是发现徇私舞弊,将依法依纪进行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所涉及幼儿园的年检成绩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附件:2022年度民办幼儿园年检自查情况记录表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