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县城  ★国家卫生城市  ★国家园林县城  ★西部百强县
您当前浏览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部门直属机构信息公开目录>贺兰县教育体育局>信息公开目录>部门文件

贺兰县教育系统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方案

文 号 贺教发﹝2023﹞8 号 发布日期 2023-04-25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为进一步加强贺兰县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和法治教育,全面提高青少年道德、法治素质,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大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根据《银川市教育系统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方案》(银教发﹝2023﹞65 号),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塑造未成年人良好品行,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的时代新人。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学校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机制,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违法犯罪工作队伍。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推动学校教育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努力形成以学校为核心、家庭密切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局面。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教育系统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成立贺兰县教育系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蔡  霞 县政协副主席、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副组长:马永芬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李晓英 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监察组组长

        张少忠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王 庆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刘占荣 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张德华 教研室(青少年活动中心)主任

        周慧君 体育中心主任

组  员:华  炜 局党政办公室主任

        蒋建国 局人事办公室主任

        赵志远 局学生资助中心主任

        许子寒 局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

        张海斌 局综合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张  芳 局基础教育办公室副主任

        蔡  杰 局教研室副主任

        饶  宁 局教研室副主任

        王  华 考试中心副主任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园)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体育局综合办,王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许子寒兼任联络员,具体负责抓好方案制定、工作指导、督导检查等工作。各学校均要建立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分管责任领导,成立工作专班,确定专人负责。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学校法治教育、宣传机制。每年定期开展普法教育“五个一”活动,进行一次国旗下讲话、一次宪法晨读、一次主题班会、一次普法板报、一次专题学习。各校积极开展宪法和法治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提升师生学法、懂法、用法保护自身的能力。

(二)加强部门联动机制。县教育局将联合公安、检察院等部门定期召开全市未成年人保护联席会议,加强部门间的沟通联系。各校要积极不定期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同时进一步完善“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制度,强化依法治校,学校每年要邀请法治副校长授课不少于 4 课时,并指导学校对未成年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预防犯罪教育,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加强管理和教育。

(三)完善强制报告工作机制。学校组织教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严格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并与教职工签订《强制报告承诺书》(附件),确保全员掌握强制报告制度的内容、责任、操作流程。日常生活工作中发现有符合强制报告情形的事项要第一时间报告公安机关,并向教体局综合办书面报告。

(四)落实外聘人员准入查询违法犯罪信息机制。完善教职员工准入制度,强化对外聘人员品德、心理及违法犯罪前置考察。各校每年开展一次教职员工和校外培训机构入校人员大检查,完善个人信息档案,积极与政法、检察院、公安等部门及时对接,将问题人员杜绝在校门之外。

(五)加强学校长期请假学生关爱机制。各校要关注长期请假学生,防止长期请假学生在外遭受不法侵害,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对长期请假学生建立“一生一档”并做好帮扶工作。要发挥学校、家庭、社会三方力量形成关爱机制,加强请假(休学)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努力扫除教育盲区、确保学生健康快乐成长。对参加校外培训机构的学生,学校要告知家长仔细甄别校外培训机构的资质和师资,避免学生合法权益遭受侵害。

(六)加强不良文化渗透校园预防机制。各校要加强学生纹身、吸烟等不良行为的预防和教育工作。不良文化对校园的侵袭,严重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毒害学生心灵,甚至诱使学生走上犯罪道路,各校在加强教育的同时要不定期开展校园学生此类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有效预防不良文化渗透校园。

(七)加强学校重点部位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岗位职责,加强学校门卫、食堂、宿舍等重点部位和重点时段的管控。严格执行出入登记制度,严禁社会人员随意出入校园,加强学生出入校园管理。严禁校内食堂、宿舍、操场角落、楼梯拐角、厕所等场所滞留学生。强化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管理,严格执行女生宿舍封闭式管理。

(八)健全防范和治理校园欺凌工作机制。各校要围绕校园欺凌工作,每学期开展一次排查、对相关人员建立教育档案。要向学生公布校园暴力、校园欺凌救助电话,提高校园暴力、校园欺凌及时发现、及时教育、及时处置能力,对校园暴力、校园欺凌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各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研究细化活动方案,明确职责要求,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校于2023年5月15日前,向县教体局教育综合办报送工作方案(电子版);报送邮箱:1193424152@qq.com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校要要指定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专职(兼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人员,负责落实各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相关任务,每月28日前报送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信息。

(三)深入宣传引导。各校要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恤孤慈幼的传统美德,积极引导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文艺作品创作,注重挖掘和宣传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正面典型。

(四)强化监督检查。县教育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各学校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未按要求完成交办工作、未严格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信息报送机制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 1.未成年人保护强制报告承诺书;

      2.未成年人保护强制报告登记表。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