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
暑假即将来临,为使广大学生度过一个平安、健康、快乐、有意义的暑假,现就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暑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积极预防学生溺水事故
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以下简称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生防溺水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假期前要对全校学生防溺水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系列教育宣传工作,努力避免和减少事故发生。要进一步提高教师、家长的危险意识,加强对学生的看护和监督,及时制止不当游泳、水边玩耍等危险行为。要调查摸清和掌握本校周边的危险水域,并及时告知学生和家长,提醒家长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加强暑期对孩子的安全管理。
二、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放假后校车公司及时将校车检测、封存停放,统一管理。设有校车的学校及校车公司秋季开学前要做好校车安全专项检查,严防车辆、司乘人员带“病”上路,积极摸排非法接送学生车辆的情况,及时向县教育体育局综合办反馈,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各学校要继续落实电动车摩托车“一盔一带”专项治理,各学校要督促所有驾乘电动车、摩托车的教职工、学生必须规范佩戴头盔、持证驾驶准驾车辆,同时积极宣传教育驾驶电动车、摩托车接送学生的家长,确保教职工、学生及家长的生命安全。银河路沿线学校,要加强与施工部门沟通,提前优化上放学路线。各学校及时向学生及家长发送假期出行安全提示。
三、全力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各学校要认真落实汛期安全提示有关要求,积极预防和应对自然灾害,全力保障学生安全,重点检查校园周边环境、防雷设施、学校校舍和学校在建、维修工程,确保屋顶雨水管、下水道通畅,防止内涝、屋顶渗水等事故。贺兰山沿线学校要坚决防止山洪、泥石流等造成学生群死群伤事故,发现隐患及时上报,立即停用并做好维修加固工作,严禁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暑假期间学校暂不使用的房间要进行断水、断电。
四、持续加强食品安全工作
各学校要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职责,放假前夕根据每日使用情况,结合具体停止用餐日期,合理采购,蔬菜、水果、肉类、冻制品等易腐烂变质的食材,要及时清空库存。暑假前及期间要采取线上方式持续加强师生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教育提醒学生合理饮食、加强锻炼、增强防护,坚决消除各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防止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五、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各学校要做好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强调“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倡导师生遵守防疫基本行为准则,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打喷嚏、捂口鼻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合理膳食、适量运动等健康生活方式,自觉提高健康素养和自我防护能力。临近秋季开学期间,减少聚餐,尽量减少前往人员密集场所。
六、抓好预防电信诈骗工作
各学校要树立预防为先的思想,立足自身实际,广泛开展宣传教育、预警劝阻等防范措施,落实师生及家长反诈APP安装及使用情况,结合不同学段学生特点,普及金融知识、消费常识和防范意识,引导学生形成积极、健康、向上的生活态度和价值追求。将“反诈人民战争”专项行动工作做实、做深、做透,切实维护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七、切实加强学生安全教育
各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在放暑假前专门安排安全教育活动,以预防溺水、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火灾、食物中毒和网络沉迷等为重点,采取多种方式全面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醒学生暑期外出时注意自身安全,严防各类安全事件发生。要通过家访、召开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和发布安全提示、发送公益短信等方式,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责任,加强对子女的教育监护,及时了解子女外出活动情况,确保暑期学生人身安全。
八、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各学校要通过多种方式密切家校联系,帮助家长树立科学育儿理念,合理安排子女暑期生活,防止增加过重学业负担;引导学生坚持规律作息、加强身体锻炼,主动分担家务劳动。指导家长教育子女合理使用手机、电脑、平板等电子产品,防止孩子沉迷网络游戏,自觉抵制网络不良信息。密切关注子女心理健康,及时察觉负面情绪和心理问题,尤其是参加中高考学生,紧盯考试后、公布分数等特殊时段,加强与学生、家长沟通联系,共同做好心理疏导,帮助学生调节情绪,保持积极乐观向上的精神状态。
九、提前谋划秋季开学工作
各学校要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提前谋划好暑期维修、维护、加固等不适于学期中实施的安全整改项目,抓住暑假空档期,按照规定实施好项目,不得因项目实施影响正常开学时间。各学校要将安全管理教育纳入教职工培训内容,提高教职工安全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秋季学期平稳有序开学。
十、严肃暑假期间工作纪律
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肃值班纪律,关键岗位24小时在岗,准确掌握事故信息,一旦发生突发情况,值班人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按规定程序报告县教育体育局,如因报送不及时、错报、漏报等情况,导致事件进一步恶化、信息回流以及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依纪依规严肃处理。暑假期间,学校要引导教职工合理调适心理,不得从事收受服务对象礼品礼金、接受服务对象宴请、酒后驾车、聚众赌博等违法违纪活动,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暑假期间,各学校党组织书记、校(园)长离宁须按照教育体育工委《关于重申贺兰县教育体育局机关干部及中小学幼儿园主要负责人外出请示报备有关规定的通知》(2023年3月22日印发)执行,各学校主要负责同志要根据实际,及时掌握教职工离宁情况。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6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