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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贺兰县关于加快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的实施方案(2023—2025)》的通知

文 号 贺教发〔2023〕19号 发布日期 2023-08-10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局属各室办中心,各初中、小学:

现将《贺兰县关于加快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领会文件精神,抓好贯彻落实。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8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兰县关于加快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的实施方案(2023—2025)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7〕51号)《银川市关于加快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的实施方案》(银教发〔2023〕75号)《关于组建银川市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发展共同体的通知》文件精神,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宁夏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通过实施四项提升行动,着力提高乡村教育质量,进一步缩小城乡教育差距,推动贺兰县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全面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质量为目标,创新办学体制机制,组建城乡教育帮扶共同体,实现农村学校帮扶全覆盖。到2023年底,将全县农村学校全部纳入集团化管理,建立教体局领导、教研员包片包抓工作机制,以点带面对农村学校实施引领帮扶,使农村学校办学质量得到初步改善。到2025年底,全县乡村教育质量显著提升,农村学校生源保持相对稳定,实现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共同发展、共同成长,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认同感进一步增强。

三、建设模式

义务教育阶段县城学校与农村学校结对形成办学共同体,在“互联网+教研”联盟的基础上,综合考虑资源条件、辐射范围、保障能力和实际效果等因素,成立9个教育集团,将县城和农村学校均衡分配,每个集团覆盖的学校数量不超过4所,通过协作型办学模式,不打破原有学校的人事、财务、管理体制,通过线上线下的多种形式的项目协作,由集团核心校对集团成员校在业务上给予引领、指导和帮扶,在学校发展顶层设计、教师交流培养、课题教学研讨、集体备课、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借力发展,构建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的学校发展模式。

四、主要任务

(一)实施学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

1.健全学校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组织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设立职责明晰的集团化办学组织管理架构,建立保障集团办学运行的章程管理、议事规则、联席会议、决策程序和教学质量评价等制度,推进集团内部管理一体化、队伍建设一体化、教育教学一体化、考核评价一体化。集团学校每学期开展1次校长论坛,选派优秀校级领导调研交流学校管理经验,发挥优秀校长示范引领作用,提高集团学校校长队伍整体素质。(责任单位:县教育督导室,局党政办、基教办,各学校)

2.推动资源共建共享。建立健全集团学校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共享机制,并向农村学校倾斜。统筹开展教育科研、科学研讨、教师培训、德育实践、研学旅行、班团队等活动,统一组织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质量监测,提高整体办学水平,力争培育1个自治区级特色优质教育集团。(责任单位:县教育督导室,县教研室,局党政办、基教办,各学校)

3.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建立完善集团考核评价制度,统一考核标准,重点评估集团的组织运作、师资队伍共享共建、课程共享共研、教学资源共享统筹、集团办学成效与特色等方面内容。教育体育局对各学校进行年度考核前,充分听取集团核心校的意见,把参与集团共建作为对其他集团成员校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把集团成员校的发展进步作为对集团核心校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县教育督导室,局机关各科室,各学校)

(二)实施教育教学质量提升行动

1.严格规范课程实施。教研员要指导包片包抓农村学校完善课程教学实施方案,各集团学校统一课程标准,开足开齐国家课程、上好地方课程、开好校本课程;指导教师准确把握学科课程标准,严格依据课标开展教学,不超标、超前教学,不随意降低或者抬高教学要求。(责任单位:县教研室,各学校)

2.强化教学教研指导。落实教研员“五包”工作,组织开展好学科主题教研和教学观摩研讨活动,积极开展城乡联动教研、跨集团教研和送教、送研活动,着力提升教研工作实效。充分发挥“三名工作室”、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示范引领作用,每学期到集团农村学校开展听评课、公开课教学、专题研讨交流等活动不少于3次。通过对教学活动设计、教材教辅使用、作业设计、考试评价等工作进行过程性指导,细化教学全过程管理,推进农村学校特色学科建设和薄弱学科提升。教研员每学期到包片包抓农村学校听评课不少于15节,开展教研指导不少于2次,每年组织开展1次以提升乡村教育质量为主题的教研活动。(责任单位:县教研室,各学校)

3.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加强薄弱学校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的普及应用,实现城乡互动、以强带弱发展格局。借助信息化平台,通过录播教室和在线课堂直播等现代化教育技术,加强对农村学校教师备课、上课、说课、评课、作业设计等环节的指导,提出改进策略。(责任单位:县教研室,各学校)

(三)实施教师专业发展提升行动

1.推进师德师风涵养。坚持德法并举,引导与警示并重,全过程强化师德建设。加强正面引导,开发师德教育资源,树立师德标兵模范,组织学习师德楷模典型事迹,引导教师成为“大先生”,增强言为士则、行为世范的自觉,做学生为学、为事、为人的示范。加强教师队伍作风整治,不定期开展师德失范自查自纠,梳理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建立健全师德监督员、师德师风承诺、负面清单和失范通报警示等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全方位加强师德师风监督。(责任单位:局党政办,各学校)

2.完善师资优化机制。深入推进“县管校聘”改革,加强关键环节政策配套,完善县管人员编制、岗位设置、交流轮岗,建立集团核心校和集团成员校之间教师轮岗交流制度,通过骨干教师柔性流动、普通教师交流轮岗、急缺教师送教走教等形式,盘活集团内教师资源,推动教师向薄弱学校互动交流,促进集团学校师资均衡配置、结构合理,不断激发教师队伍活力。(责任单位:局人事办,各学校)

3.提升教师专业能力。实施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建立以中青年为主体的优秀教师培养体系,通过师徒结对等形式,在农村学校确定一批重点培养对象,制定专项培养计划,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的示范引领作用,常态化开展“四课”比赛、“三字一话”基本功等活动,抓实青年教师的培养,促进教师专业素养提升。加强“三名”工作室建设,教研员加大指导力度,助力名师工作室在学科骨干培养中发挥作用。(责任单位:县教研室,各学校)

(四)实施校园文化建设提升行动

1.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指导集团学校因地制宜开展校园文化建设,提升文化育人工作实效。加强校园绿化、美化和人文环境建设,优化校园空间环境布局,丰富校园文化活动,推进文明校园、绿色校园等各类示范校创建,增强学校文化的感染力和凝聚力。(责任单位:县教研室,局党政办、基教办、综合办,各学校)

2.开展校园文化交流。加强校园文化交流,持续构建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和校园文化“三位一体”的教育发展机制,集团学校每学年联合组织开展1次校园文化 、社团展演等活动,做好提升美育水平、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艺术工作,进一步拓展集团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理念。(责任单位:县教研室,局党政办、基教办,各学校)

3.打造校园文化品牌。加强集团学校文化共生,德育共建,特色共享,坚持“一校一特色”,融合原有校园文化的共同点和办学特点,打造出具有新时代特色的集团核心校园文化体系,促进学校内涵发展。(责任单位:县教研室,局党政办、基教办,各学校)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6月-8月):印发县级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实施方案,各集团学校召开工作推进会,签订帮扶协议,制定集团年度工作计划,秋季学期正式实施。各集团核心校要主动与市级结对学校联系,确定交流合作内容,形成合作协议。

(二)推进实施阶段(2023年9月-2025年8月):教体局指导集团学校做好结对帮扶工作;每学年对帮扶工作成效开展一次全面评价,根据评价结果指导教育集团及时修订完善帮扶措施;不定期对帮扶工作推进情况督查,掌握工作进度,协调解决具体问题,确保帮扶工作取得实效。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5年9月-2025年12月):对帮扶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提升情况,充分展示帮扶工作成果,总结典型经验做法,部署下一轮帮扶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快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的重要意义,将提升农村学校办学水平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实施,切实做好农村学校帮扶工作。统筹利用义务教育相关经费,为农村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开展教研培训等活动提供保障和支持。

(二)加强督促指导。加大工作督促指导力度,将农村学校办学列入教育督导评估体系,适时开展专项督导,强化督导评估结果运用,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目标如期实现。将结对帮扶效果与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一并开展,注重增值评价,促进巩固提升。

(三)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正确引导,典型示范,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媒介大力宣传帮扶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宣传老百姓身边的好学校,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法,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农村学校教学质量提升的良好氛围。请各集团核心校及时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形成工作总结或工作简报,于每年12月5日前报教体局基础教育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31386793@qq.com。

附件:贺兰县义务教育阶段城乡共同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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