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教育厅《关于开展第7个全国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县近视防控宣传月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高度重视,以“注重行为干预,融入日常生活”为主题,提前谋划、聚焦教育部“六个结合”要求,组织开展好第7个全国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积极发挥学校健康教育主渠道作用,通过开学第一堂视力健康课、主题班会、普及学龄前儿童眼保健操、知识技能竞赛等活动,深入开展科学用眼护眼健康宣传教育,促进学生自觉爱眼护眼意识提升。严格落实“五项”管理,充分保障儿童青少年每天户外活动时间和每天睡眠时间。为其提供有益于视力健康的膳食,促进视力保护。
二、各中小学要提早谋划秋季学期中小学视力监测工作,秋季学期12月10日前,各学校确保完成视力监测数据上报工作,上报至宁夏学校卫生管理系统(https://eye.nccdc.org/nxxsws/login)和国家体质健康监测平台(www.csh.moe.edu.cn)。严禁无资质机构入校开展视力检测,严厉打击虚假违法营销宣传行为,严控近视防控产品和服务质量,严格视力监测数据安全管理,严格视力检测与相关服务督导检查,进一步规范校园视力检测和近视防控相关服务工作。
三、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深化家校协同,将幼儿园、小学低年级家长作为重点宣讲对象,邀请卫健、疾控相关部门专家进学校开展1次宣讲活动,让家长了解孩子的远视储备情况,控制幼儿和小学低年级段近视发生率,引导家长提高家庭眼保健意识,推动家长履行近视防控责任,以身作则,共同控制“视屏时间”,增加户外运动,营造家庭爱眼护眼氛围。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组织开展好第7个全国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认真总结做法、成效和经验,于10月7日前将工作总结、简讯及活动照片等资料报送至教体局基教办,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31386793@qq.com。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7个全国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9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