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和自治区《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宁党办〔2021〕3号)要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队伍建设,完善教育督导机制,发挥教育督导功能,因原聘期届满,经研究,建议续聘以下同志为贺兰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责任督学。
二、续聘政府教育督导室责任督学
丁世山:男,汉族,1964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按照贺政教督发〔2019〕2号文件精神,结合教育督导工作实际情况,续聘期限到2025年2月(中途调整工作单位和退休,自动解聘)。
陆文逊:男,汉族,1967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王明生:男,汉族,1967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彭晓虎:男,汉族,1969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根据贺政教督发〔2019〕8号文件精神,结合教育督导工作实际,以上3位责任督学续聘期限到2025年11月(中途调整工作单位和退休,自动解聘)。
责任督学根据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工作安排,履行督学职责,落实政府教育督导工作,接受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和被督导单位双向监督考核。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工作单位,享受副校级待遇。
贺兰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3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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