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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工作的通知

文 号 贺政教督发〔2023〕17号 发布日期 2023-11-02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相关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自治区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实施方案宁教基202291号)贺兰县幼儿园保质量评估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贺教发202328号)的相关要求加快建立健全教育评价制度,推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现决定开展2023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工作。

一、评估对象

贺兰县第六幼儿园、太阳城第一幼儿园、金贵幼儿园、海亮幼儿园。

二、评估时间

2023113日-18日。

三、评估程序

(一)幼儿园自评。11月2日-5日,按照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督导评估细则开展园内自查,11月7日前向政府教育督导室上报自评报告。

(二)县级自评。11月6日-9日,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专人对幼儿园办园行为进行实地督导评估。

(三)市级复核。参加评估的幼儿园做好复核各项准备工作。

(四)区级复验。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采取随机抽取督查对象、随机选派督查人员对各市、县当年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评估内容

宁夏回族自治区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督导评估细则。

、领导小组

长:陈保家

副组长:刘占荣

员:   虎朝霞王晶晶

王晓菁   熊丽华马秀娟

、工作要求

各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此次督导评估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要求,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评估细则,并根据评估细则内容整理相关档案资料,做好督导评估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贺兰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31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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