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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和完善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章程修订工作的通知

文 号 贺教通〔2024〕7号 发布日期 2024-02-01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加强新时代学校制度建设,推进和完善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章程(以下简称学校章程)修订工作,现就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学校章程修订的重要性

学校章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的学校设立的必备条件之一,是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和实施管理的基本准则,是制定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及规范性文件、实施办学和管理、开展社会活动的依据。各学校要充分认识章程修订在办学治校中的重要作用,把章程修订作为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切入点和着力点,作为提升办学水平的重要途径,加快制定和完善符合法律法规、体现学校办学特色的学校章程,不断提高学校依法治校的能力。

二、依法依规,科学制定学校章程

学校章程制定要坚持合法性原则,内容必须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学校办学自主权不得超越本校职权或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的授权范围。坚持基本性原则,对学校重大的、基本的问题作出原则性规定。坚持前瞻性原则,既要将学校的办学经验和制度成果固化为章程条款,反映学校的办学实际,又要按照学校的发展目标要求,体现学校的后续发展思路。坚持特色性原则,充分反映学校在文化传统、发展战略、教学优势、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的办学特色。章程修订完成后,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校(园)长办公会议、党组织会议审议通过后,报贺兰县教育督导室和教育体育局基教办备案。

三、加强领导,确保高质量完成章程修订工作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把加强学校章程修订工作纳入依法治校创建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工作任务、时间安排和工作进度表,校(园)长要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执笔,全程参与,确保章程和学校规划科学、合理、系统、便于操作、符合学校实际且能够落地落实。各幼儿园于2024年2月底前高质量完成学校章程修订工作,实现“一一章程”;各中小学于2024年6月底前高质量完成学校章程修订工作,实现“一校一章程”。贺兰县教育体育局把推进章程修订和执行作为体现学校办学水平和治理能力、衡量领导班子水平和改革精神的重要标志,纳入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加大考核力度,力促章程修订工作落地落实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成立学校章程修订委员会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各校(园)工作的督导和指导。

  长:陈保家 县教育体育工委书记,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马永芬 县教育体育工委副书记,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晓英 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组长

张少忠 县教育体育工委委员,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朱雪艳 县教育体育工委委员,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占荣 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专职副主任

张德华 县教学研究室主任

成  员:华  炜、张  芳、许子寒、郑春燕、蒋建国、陈沛娟、饶  

领导小组下设督导考核组,督导考核组由张少忠、刘占荣同志任组长,成员由聘请区内外专家2-3名或第三方服务公司专家、张芳、方佳、徐学文、虎朝霞、景香、徐璞、熊丽华、尹艳荣、薛景宾等同志组成。

督导考核组将对各校学校章程修订情况进行督导,要求各校修订学校章程和规划制度,通过评比、答辩等环节,指导各校(园)形成本校(园)特点的学校章程和规划制度。

(一)督查推进阶段(2024年2-6月):县教育体育局督导考核组将对各校(园)制定的学校章程制度进行督查,对没有完全按时完成工作的,限定时间进行整改,整改后再进行复查,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二)综合考评阶段(2024年7月):对学校章程修订进行总结,对全县工作推进实施过程进行汇编、评价、考核,对成绩突出的校(园)的做法进行宣传并发挥其引领作用,使各校(园)有对照,有目标。通过重点打造、以点带面、集团校(园)示范的方式,促进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文化建设、章程制定和规划落实取得明显成效。

(三)全程督查落实阶段(2024年8月-2027年7月):连续三年,县教体局督导考核组每学年对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学校章程执行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学校章程的落地落实,成效显著。

五、加大经费投入,保障章程修订工作顺利完成

中小学、幼儿园学校章程修订已纳入到县教体局整体工作计划,县教体局将建立专项经费,对章程修订工作评选优秀的校(园)以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支持。由县教体局招标第三方服务公司,签订购买服务总合同。各集团校(园)可根据需要与第三方公司签订购买服务分合同,具体费用必须根据实际工作量与第三方服务公司洽谈,费用从校(园) 公用经费中予以保障,原则上不超过3万元。其余成员校(园)的章程在集团校(园)章程的基础上,根据本校(园)实际进行修订完善,可以咨询第三方服务公司,具体咨询费用由各成员校(园)支付。

六、工作要求

1.学校章程修订完善备案后,各校(园)要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一步进行修订完善。分校单独制定章程。

2.学校章程备案后,各校(园)尽快启动新的五年规划的编制工作,力争详实具体、可实现、易达到、便操作。五年规划编制要凸显各校(园)的办学理念,各校(园)要对于外部墙体的显性文化,注重节约、大方、廉洁,进行及时更换修正。

3.学校章程和规划编制梳理的过程性资料,要全面、真实、完整整理收集,便于后期综合考评查验。

附件:1.贺兰县中小学章程参考样本

      2.贺兰县幼儿园章程参考样本

      3.贺兰县中小学幼儿园章程备案表


贺兰县教育体育  

2024年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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