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惠性民办园: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和《关于扶持和规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的指导意见》宁教基〔2019〕220 号)精神的相关要求,贺兰县教育体育局组织人员成立督导评估小组,于2023年12月4日—2024年1月5日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满三年(2020年之前)的5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复评。
评估组根据《2023年贺兰县幼儿园综合检查评估细则》指标体系,坚持以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为导向,聚焦幼儿园保育教育过程质量,对5所幼儿园逐一采用了班级观察法、问卷调查、个别访谈、资料查阅等方式,对办园方向、保育与安全、教育过程、环境创设和教师队伍五个方面的15项关键指标和48个考察要点进行了全面评估和现场反馈。5所普惠性民办园复验中60分以上4所,60分以下1所,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贺兰县幼儿园综合检查工作的通知》(贺教通〔2023〕35号)文件精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需达到60分以上,得分60以下的取消普惠园办园资格”。
一、通过普惠性民办园复评的幼儿园4所
贺兰县启明星幼儿园
贺兰县金色童年幼儿园
贺兰县银河中心幼儿园
贺兰县心暖心幼儿园
二、取消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办园资格的1所
贺兰县德胜幼儿园(已申请停办)
希望以上通过复评验收的幼儿园再接再厉,逐步改善办园条件,提高保教质量,提升办园水平,为贺兰县的学前教育事业作出新的贡献。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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