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县城  ★国家卫生城市  ★国家园林县城  ★西部百强县
您当前浏览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部门直属机构信息公开目录>贺兰县教育体育局>信息公开目录>业务工作>招生考试

贺兰县中小学转学流程

索引号 640122-111/2016-05405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6-12-06
发布机构 贺兰县教育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招生考试
关 键 词 贺兰县中小学转学流程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办理转学有关问题的通知》(宁教基办〔2016〕51号)文件要求,贺兰县中小学转学流程如下:

  一、中小学生转学应在每学期开学后的前10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学籍管理部门在开学1月内集中办理,逾期不再受理。

  二、转入、转出学校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的转接操作环节。

  三、根据现行的普通高中学生毕业标准要求,高一年级、高三年级不允许办理任何原因的转学手续。

  四、一年级新生直接持住房、户口本等相关证件,开学时到附近小学咨询报名。

  五、转学所需材料:

  1、县城住房户,转学须提供证件:①家长本人房产证;②户口本;③宁夏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④学籍网页。

  2、无县城住房(租住)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转学须提供证件:①暂住证;②务工证明或营业执照;③户口本;④宁夏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⑤学籍网页。

  因县城中小学班额所限,对无县城住房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一律就近安排到以下学校就读:

  ①小学——五星小学、经济桥小学、德胜小学、光明小学、潘昶小学、潘西小学;

  ②中学——如意湖中学。

  3、转入学生,在学籍网上查明该生学籍状态为“正常”的,方可办理接收。

  (注:1、《宁夏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可在贺兰教育网招生考试—学籍档案栏目内下载打印。2、申请表内容必须填写完整,并先加盖转出学校和转出主管教育局公章。)

贺兰县教育考试中心        

2016年12月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