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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发布时间:2019-09-29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为提升公益性岗位服务水平,加强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9月27日,贺兰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对新调整的18名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了岗前培训。

会上,县就业局的工作人员针对公益岗位的职责要求,如何干好职责内工作,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和监督等做了详细讲解。一是公益性岗位人员由各用人单位直接管理,具体岗位职责与管理制度及工作时间一切听从用人单位安排。二是上岗人员实行考勤制度,作为岗位补贴发放的重要依据。三是对在岗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就业局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严禁出现弄虚作假,人岗分离,挪用社保补贴,出现此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交由纪委和监察部门问责。

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出现下列情形,用人单位可自行解除劳动合同。一是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再就业的;二是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三是无故旷工连续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7天的;四是女性满50周岁男性满60周岁的法定退休年龄或死亡的。

此次会议目的在于传达贯彻文件精神,规范公岗人员行为,培养公岗人员的自觉自律性,使参训人员系统地掌握各项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制度和要求,促使他们服从管理,积极发挥作用,协助用人单位做好本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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