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做好稳定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政规发〔2020〕4号〕等相关规定,经个人提出延期申请,县就业部门审核,现对68名城镇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就业援助认定,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实名反映。
公示时间:2020年5月27日—5月29日(3个工作日)
举报电话:0951-8537375
附件:2020年区级公益性岗位延期公示表
贺兰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0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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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做好稳定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政规发〔2020〕4号〕等相关规定,经个人提出延期申请,县就业部门审核,现对68名城镇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就业援助认定,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实名反映。
公示时间:2020年5月27日—5月29日(3个工作日)
举报电话:0951-8537375
附件:2020年区级公益性岗位延期公示表
贺兰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0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