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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关于开展农民(市民)讲习所活动的方案

文 号 11号 发布日期 2019-02-03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人社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为进一步发挥基层党建引领作用,全面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在贺兰县生根落地,根据《贺兰县委关于印发贺兰县新时代农民(市民)讲习所实施方案》(贺党办2018117)《贺兰县关于开展冬季农闲期新时代农民(市民)讲习活动的通知》(贺党宣20192)文要求,结合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新时代农民(市民)讲习所为载体,以强化党员“四个意识”“四个自信”,提高公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修养、民主法治意识和提升群众脱贫攻坚内生动力为内容,以打造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县委十四届二次全体会议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阵地、决战脱贫攻坚的重要抓手、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渠道、引领社会风尚的重要平台为目标,推动全党员干部职工增强使命担当,为开启全面建设新时代贺兰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做出新贡献。

二、目标任务

开展保安员初级、电工初级、保健按摩员初级、家政服务员初级、手工编织初级、装载机驾驶员、焊工初级、挖掘机驾驶员等市场需求旺盛、就业前景好的职业技能项目。全年在各乡镇(村),街道(社区)开展讲习不少于74场次。

、讲习内容

(一)就业技能培训。结合我县企业、园区、现代设施农业、特色产业的用工需求以及个人求职愿望,主要培训城乡劳动力中有就业能力和培训愿望的各类劳动者,企业新招录人员、转岗人员以及有意愿提高技能等级的劳动者。结合我县实际,选择群众参与积极、技术要求高的职业(工种)进行培训,培训后须取得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二)创业培训。主要培训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各类劳动者,重点是高校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复退军人以及农村创业人员等。依托全区创业“定点培训机构”,结合我县产业发展和创业项目,根据培训对象特点和需求组织开展培训,提高其创业能力,培训后须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三)精准脱贫职业技能培训。对我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结合我县企业、园区、现代设施农业、特色产业用工需求及劳动者个人求职意愿,依托全区定点培训机构组织开展培训,培训后须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我职业技能培训年度工作计划。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全职业技能培训的工作进展,通报职业培训计划执行情况和协调有关事项,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强化宣传引导通过互联网、媒体、社区宣传栏等渠道广泛宣传职业技能培训政策,让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等各类群体全面了解掌握各项优惠政策,完善就业创业政策各项配套措施,深入推进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增强培训针对性、实效性,以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技能

()加强质量监管。加大工作力度,按照“谁组织、谁监管、谁负责”原则,严格执行开班申请、过程检查、结业审核制度,加强培训过程管理,做到培训计划、师资、设施、实训、教材、考勤“六到位”。课程设置中要有扫黑除恶、消防知识、安全生产戒毒等教育内容。将培训信息及时录入职业技能培训管理系统,并通过跟踪管理、随机抽查、学员问卷调查、电话询访等方式,对培训过程进行实时监测,对培训结果如实记录汇总,确保培训质量和培训任务按时完成。

贺兰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        

2019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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