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扶贫办、银保监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区农村劳动力曁建档立卡户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发〔2019〕59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铁杆庄稼保”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发〔2021〕14号)精神,我中心现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群众购买“铁杆庄稼保”第二批13702人,兑现补贴479570元,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2月4日—12月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电话或传真方式向贺兰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告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以利于调查核实和反馈状况。
公示电话:0951-8537370
电话传真:0951-8061501
电子邮箱:hlxldjyfwj@163.com
附件:《贺兰县2021年第二批“铁杆庄稼保”政策拟兑付明细》
贺兰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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