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习对象
实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宁夏各普通高等院校、高职院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及区外宁夏籍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专业不限,每名高校毕业生只能参加一次实习,到基层实习的视同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起算。实习时间为1年(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
二、实习补贴
高校毕业生实习期间基本生活补贴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现行标准为: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大武口区、惠农区为一类区,每人每月1950元;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平罗县、利通区、青铜峡市、沙坡头区、中宁县为二类区,每人每月1840元;红寺堡区、同心县、盐池县、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海原县为三类区,每人每月 1750元。
三、报名流程
1.如果是“我的宁夏”APP用户,请直接点击“我要报名”,用“我的宁夏”APP注册的手机号通过短信验证码登录;如果不是“我的宁夏”APP用户,请点击“我要注册”,先在宁夏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后,再进行登录。
2.登录宁夏公共招聘网,在“实习管理”模块中选择实习单位属地( 区直单位按“宁夏”搜索;市本级单位先选“宁夏”,然后直接选择“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搜索市本级单位;县级单位按县区搜索 )、实习单位、选择岗位、点击“报名”、填写报名表,并上传真实照片(可点击下载照片处理工具修改大小);
3、报名保存后,打印报名表,并持报名表、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到业务经办机构现场审核(地址详见报名表);
4、报名审核通过后,登录宁夏公共招聘网打印派遣单,持派遣单和身份证到实习单位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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