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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政策清单---创业担保贷款

索引号 12640122MB0N17305B/2023-00181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3-08-01
发布机构 贺兰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就业创业
关 键 词

补贴内容

个人贷款额度最高20万元;高校毕业生最高30万元

优惠政策

符合条件的创业个人可在创业所在地创业贷款担保机构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最高20万元,其中,对毕业5年内在我区创业的大学生,可提高到最高30万元(地方财政支持的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财政部门给予贴息。

1.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

2.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或经担保机构审查符合贷款条件的农村居民等借款人。

3.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适用条件

1.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

2.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或经担保机构审查符合贷款条件的农村居民等借款人。

3.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申请程序

1.借款人向担保机构提出申请。申请材料须载明借款人基本信息、借款金额及期限、借款用途等事项。

2.担保机构按规定对借款人资信情况和还款能力等进行调查评估,对具备担保条件的出具担保函,并向经办金融机构提交借款人申请材料;对不具备担保条件的,及时告知借款人并说明原因。

3.经办金融机构依法依规履行审贷责任,对具备贷款条件的,与借款人和担保机构分别订立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对不具备贷款条件的,及时通知借款人和担保机构并说明原因。

4.经办金融机构按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5.具备政务服务事项线上办理条件的,按线上流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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