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人社规发〔2020〕4号)要求,2022年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349元,将岗位补贴调至1612元/月,岗位补贴补差243元/月。现拟补发贺兰县2023年1-5月份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6人,需发放岗位补贴补差总金额人民币壹仟肆佰伍拾捌元整(¥1458.00元),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5日-2023年9月22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问题,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来访的方式,向贺兰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公室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0951-8061501 0951-8537375
附件:补发贺兰县2023年1-5月份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补差明细表(区级)
贺兰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3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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