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7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升失业保险经办服务质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4〕60号)文件要求,对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基金缴纳养老保险张静1名人员。进行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3日。如有疑问,请于公示期间以信函及书面材料等形式向贺兰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经查证确有问题的人员不予办理享受失业保险基金缴纳养老保险政策手续。
监督(举报)电话:0951-8071369;
附件:贺兰县大龄退休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基金缴纳养老保险拟发放公示名单
贺兰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5年1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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