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失业保险办法》(自治区政府令第32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失业保险金申领办法》文件要求,县就创中心对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系统符合办理失业保险跨省转移的数据进行审核,现将符合办理失业保险跨省转移拟支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27日至2026年5月6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者来访的方式,向贺兰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举报。
联系电话:0951-8071369
附件:贺兰县2026年4月失业保险转移接续拟支出人员公示名单
贺兰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6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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