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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2019年建档立卡户就业创业扶贫政策解读(一)就业补贴

索引号 640122-122/2019-00040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9-01-31
发布机构 贺兰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政策解读
所属"五公开" 服务公开 关 键 词 就业补贴政策

一、就业补贴政策须知

1、对年龄在16岁—60岁之间,有转移就业愿望和能力的移民由贺兰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组织开展免费就业技能培训

2、对每年组织移民人数50人以上劳动力(建档立卡贫困户占20%以上),且务工时间在3个月以上,人均月劳务收入不低于2000元的劳务中介组织,给予以奖代补资金1万元。对每年组织移民人数100人以上劳动力(建档立卡贫困户占20%以上),且务工时间在4个月以上,人均月劳务收入不低于2000元的劳务中介组织,给予以奖代补资金3万元。对每年组织移民人数200人以上劳动力(建档立卡贫困户占20%以上),且务工时间在6个月以上,人均月劳务收入不低于2000元的劳务中介组织,给予以奖代补资金5万元。奖励兑现以劳动合同(就业协议)、扶贫人员建档立卡登记表、工资(劳务)收入证明、申报人员花名册由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批准,财政审核后兑现奖励。

3、对劳务中介组织、劳务经纪人等组织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到企业初次就业1年以上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劳务中介组织或经纪人200元/人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对自愿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劳务经纪人中的“4050”人员,纳入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范围

4、依法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当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可申请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补贴标准按照职工取得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等级证书初、中、高级分别给予1000元、1500元、2000元补贴

5、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且年满40周岁以上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可申请安置建档立卡公益性岗位,岗位补贴以银川市上年度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按月发放,并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二档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缴费标准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统一参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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