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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职业技能提升政策解读

索引号 640122-164/2021-00032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1-07-10
发布机构 贺兰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政策解读
所属"五公开" 管理公开,服务公开 关 键 词 职业技能


一、企业组织培训

(一)企业职工岗前、转岗转业培训

1.申报条件:诚实守信的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培训需求,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导下自行组织或委托职业院校、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开展培训。

2.补贴标准:给予企业每人300元补贴。

3.所需材料:企业培训计划、培训人员花名册,取得相关企业培训中心、定点培训机构、行业协会等单位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

(二)以工代训补贴

1.申报条件:支持2021年1月1日起企业开展以工代训,扩岗位,扩就业,稳岗位,保生活。(政策执行到2021年12月31日)

(1)支持各类企业面向新吸纳的劳动者开展以工代训。

(2)支持受疫情影响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的企业对在岗职工开展以工代训。

2.补贴标准:

(1)对各类企业新吸纳劳动者开展以工代训的,按照每人每月5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

(2)对中小微企业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2019年7月1日后毕业的)、登记失业人员开展以工代训的,按照每人每月5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3)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较为困难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的各类企业在岗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的,按照每人每月5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

3.所需材料:

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向人社部门(就创部门)进行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参加社会保险职工花名册;(3)企业以工代训补贴申报表;(4)以工代训企业申请承诺书;(5)以工代训人员花名册(含电子版);6)工资发放银行流水或其它电子支付凭证;7)企业基本账户开户信息(开户许可证);(8)企业经办人员介绍信;(9)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0)社保缴费回单(银行打印)。

受理:属地人社部门(就创部门)接到企业申请后,将数据信息与社保数据进行核实。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较为困难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的各类企业申报的新吸纳人员与在岗职工分类受理。

(三)安全技能培训

1.申报条件:诚实守信的企业,支持化工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烟花爆竹等高危企业在岗从业人员。重点是新上岗人员、班组长、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

2.申报材料: 需提前到所在地应急管理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并提供以下资料:企业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计划申报表;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人员花名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补贴标准:按照《自治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年-2021年)的通知》(宁就业领导小组发〔2019〕 1号)和《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自治区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应急〔2020〕 24号)规定,对取得“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合格证书” 的,给予企业或培训机构每人300元培训补贴;对取得安全技能合格证和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企业或培训机构每人800元培训补贴。同一类别培训不可重复享受补贴。

(四)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1.申报条件:诚实守信的企业,企业有培训需求的,应向银川市就业与创业服务局申报技能提升培训计划。

2.申报材料: 1.企业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计划申报表; 2.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人员花名册;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4.培训协议(委托第三方培训)。

3.补贴标准:

(1)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按照取得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工种)类别给予一定标准的培训补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的,A类每人分别给予1200元、17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补贴;B类每人分别给予1100元、1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补贴;C类每人分别给予1000元、12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补贴。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可与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重复享受。

(2)未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职业(工种)培训后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B类标准给予补贴;取得合格证书的,给予800元培训补贴。

(3)未列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的新职业(工种),需上报自治区人社厅,待确定后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补贴范畴,并按照B类标准执行。

(五)“两后生”培训补贴

1.申请条件:15-22周岁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

2.申报材料: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

3.补贴标准:参加一学期职业技能培训的“两后生”每人6000元。

(六)重点群体取得职业资格证补贴

1.申报条件:有劳动能力和培训就业愿望的城乡全体劳动者。

2.补贴标准: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按照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补贴标准执行:A类1200元、17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人;B类补贴1100元、1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人;C类补贴1000元、12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人。

(七)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

1.申请条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均可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1)企业在职参保职工;

(2)失业保险累计缴纳12个月以上;

(3)失业保险在银川地区缴纳;

(4)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5)证书能够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或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到的;

(6)职工须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印发起12个月内进行办理。

2.补贴标准:初级(五级)1000元/人;中级(四级)1500元/人;高级(三级)2000元/人。同一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技能提升补贴与其他培训补贴有重复的,个人和单位不可重复享受。

3.所需材料:自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失业保险参保地就业与创业服务局申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所需材料包括:(1)职工本人身份证;(2)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3)社会保障卡。

4.办理机构: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范围内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职工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由银川市就业与创业服务局审核发放;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范围内的参保企业,职工技术技能提升补贴分别由当地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审核发放;宁东开发区范围内的参保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到宁东管委会社保中心办理。


贺兰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1年7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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