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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文 号 贺科发〔2022〕6号 发布日期 2022-03-11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科学技术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科学技术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各乡镇(场)、企事业单位:

贯彻落实《贺兰县关于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方案(2021-2025)》(贺政办发〔2021〕12号)精神,激发科技人员服务农村的创业热情,培养一支高素质、强技术、善推广的科技特派员创业队伍,现在全县开展科技特派员选聘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2年3月11日至2022年3月25日

二、选聘范围

1、在职科技特派员。主要选派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龙头骨干企业和贺兰县事业单位从事农业研究、技术推广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科技特派员分为离岗创业和在岗创业,离岗创业指经所在单位同意,脱离原单位工作岗位到企业(社会经济组织)服务或自己创业的人员;在岗创业指在原单位岗位工作,利用节假日从事创业的人员。

2、非在职科技特派员。主要选派科技中介服务人员、创业大学生、退役军人、农村青年、第一书记、返乡创业的乡土人才及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我县开展创新创业和需求对接服务的外来人员。

3、法人科技特派员。主要选派在本县创办的企业法人和从事农业科技创业的社会团体、专业合作社法人。

三、选聘条件

1.坚持党的领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信用记录,工作扎实,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2.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能力或其他创业特长,具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熟悉“三农”工作的企业法人。

3.具有创新创业意识和学习能力,具备创业的物质条件和抗风险能力,有明确的创业方向和计划。

4.具有专业技能或中级以上职称,有基地、有服务对象。

5.选聘在职科技特派员。需经所在单位同意,出具书面证明材料;离岗创业需与所在单位签订离岗创业协议;符合国家、自治区及县委、县政府有关政策规定。

四、工作要求

1.申请人员认真填写《贺兰县科技特派员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相关单位和所在乡镇要严格审核把关,科技局业务科室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并会同相关部门考察审核,对于符合条件和要求的,初步确定建议名单,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后,在贺兰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以正式文件下发,并颁发聘书。

2.根据《贺兰县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按照程序选聘为县级科技特派员的,报区、市科技特派员管理部门备案,享受科技特派员创业有关政策待遇。科技特派员聘期为3年,服务期满经考评合格可以续聘。

3、相关单位、企业或个人要严格按照时间要求提交申请,并于2022年3月25日前报送至贺兰县科学技术局,纸质版2份,电子版发送至hlxkjj2021@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张晓燕

联系电话:8994628  13309581644

地    址:贺兰县创业东路5号政务服务中心C座407

附件:1.在职人员科技特派员申请表

     2.非在职人员科技特派员申请表

贺兰县科学技术局        

2022年3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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