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根据“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合理负担、惠及民生”的原则,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多能互补”的技术路线,从“热能侧”和“用户侧”两方面实施清洁取暖改造,在保障居民安全有效取暖的前提下,选择符合实际的供暖方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居民生活清洁取暖工程,不断提高清洁能源供暖普及率和供暖水平,全面推进冬季取暖清洁化。
(二)基本原则。
1.市场运作,政府引导。引入市场竞争,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支持 PPP 运作模式,加大政策扶持和财政支持力度,科学设计,规范运作。
2.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统筹考虑能源资源开发利用、大气污染防治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城镇总体规划及集中供热、城中村改造、电力改造、天然气利用、城市棚户区改造和新农村建设等规划,因地制宜,宜热则热、宜气则气、宜电则电。
3.分类指导,分步推进。对不同的取暖方式,采用不同的组织指导形式和实施方法;对不同的工作内容,按部门职能分工开展工作指导和划分责任;对不同的区域,根据资源保障条件,分片分区确定改造方式和实施方法;对总体工作任务,进行科学分解和安排,明确划分各阶段任务,分步完成和推进。
4.依法依规,公开公正。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坚决按相关规章制度和程序开展工作,监管部门主动参与,全程监管。公开工作电话,设置意见邮箱,积极听取采纳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公开公正,阳光运行。
5.安全高效,便民实惠。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原则,统一清洁取暖工程标准要求,统一价格优惠补贴标准,统一开辟项目建设施工绿色通道,提高办事效率,努力提高清洁取暖比重,使广大人民群众有获得感。
二、重点任务
(一)重点发展集中供热。
1.推进热电联产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工业园区及县城区热电联产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建成投运,发挥效益。
牵头单位: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发改局 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 自然资源局
2.强化供热管网配套建设。加大对新建集中供热项目配套供热管网建设的督导力度,优先保障新建换热站的土地使用指标,确保配套供热管网与集中供热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产。
牵头单位: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住建局 发改局 自然资源局 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
(二)因地制宜推进“双替代”工程。
在集中供热管网确实无法覆盖的区域,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的原则,实施“电代煤”“气代煤”。在天然气供应有保障的地区,鼓励采用燃气壁挂炉、燃气空调等方式实现清洁取暖,在天然气管网未覆盖的地区,要大力发展热泵、电锅炉、电空调等电采暖方式取暖。
牵头单位:住建局
配合单位:发改局 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 财政局 市场监管局 天然气公司 供电公司
(三)积极发展新能源供热。
加快推进农林生物质热电、垃圾发电、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等新能源供热项目建设。因地制宜建设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供热、土壤源热泵、污水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等新能源集中供热项目。在有条件的地区,依法依规积极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和电力互补供热方式,实现多能互补、灵活供暖。
牵头单位:住建局
配合单位:发改局 财政局 自然资源局 农牧局水务局
天然气公司 供电公司
(四)提高燃煤分散锅炉排放标准。
1.全面实施分散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推动全县 20 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拆除依法实施停产治理,完成区市下达的建成 区燃煤锅炉拆除或清洁能源改造任务,并及时办理锅炉使用登记及变更手续。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
配合单位:住建局 市场监管局
(五)大力推进煤炭清洁利用。
1.加强煤炭质量控制。对燃煤锅炉实行煤炭质量控制,定期抽检锅炉使用燃煤煤质,对不符合相关煤质量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从严从重进行处罚。冬季采暖期,燃煤锅炉必须使用优质燃煤(硫分含量小于 0.8%,低位发热量高于 4500 大卡/克)。
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 发改局 财政局
四、保障措施。
(一)简化审批程序。
各相关部门要开辟供热供暖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加快对集中供热项目联审联批。县发改、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住建、水务等部门根据职责,依规优先安排用地、环保、用水、用气指标,在清洁取暖项目申报材料齐备情况下,要在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审批。
牵头单位:发改局
配合单位:自然资源局 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 住建局 水务局
(二)多方筹措清洁取暖资金。
县财政部门在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使用上要向清洁取暖项目倾斜;要有效利用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以及备用资金等渠道,通过奖励、补贴等方式,加大对清洁取暖项目的支持力度;对实施“双替代”的居民用户,开展设备一次性补助和运行补贴,并加强对资金使用监管。税务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扶持节能减排的税收政策,支持清洁取暖。县发改、财政部门要积极引入社会资本,鼓励发展多种方式的清洁能源供暖。
牵头单位: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 发改局 税务局
(三)全力保障天然气和电力供应。
加快天然气输送管道和城市储气设施建设,加快城乡管道间互联互通,为气代煤提供充足的天然气气源保证。供电公司、天然气公司要开辟“电代煤”“气代煤”项目业扩装“绿色通道”,按照客户需求主动做好布点布线、接入等服务工作。自然资源、住建部门在城市总体规划中保障“电代煤”“气代煤”配套供应设施线路走廊和站址用地规划,帮助建设企业做好项目征地、拆迁和设施保护等工作,保障天然气和电力供应。
牵头单位:住建局
配合单位:发改局 自然资源局 天然气公司 供电公司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贺兰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组织领导机构,明确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细化实施方案,逐级压实责任,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清洁取暖工作取得实效。建立推进冬季清洁取暖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开会通报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推进全县清洁取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二)细化工作方案。细化 2018 年清洁取暖推进工作方案,坚持“一事一策”,将目标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具体区域、具体项目、具体责任人,倒排工期,明确时间节点和任务,建立奖惩机制,确保每个任务、每个项目、每个环节没有遗漏空缺。
(三)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清洁取暖实施方案抓好各项政策、措施和项目落实,加强跟踪检查和评估,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并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
(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开展清洁取暖公益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清洁取暖的现实意义、政策法规,不断提高社会公众清洁取暖意识。及时总结推广清洁取暖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生活绿色化意识。通过宣传,深化认识和理解,凝聚起推进清洁取暖、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强大力量。
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