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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制定我市城镇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的通知

索引号 116401220101034258/2023-00138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3-02-10
发布机构 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节能监察
关 键 词

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全市各城网燃气企业

根据《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城镇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城镇管道燃气配气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相关规定,为保障我市天然气市场供应,保护城镇燃气配送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天然气行业健康发展经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我市配气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价项目

银川市城镇管道燃气配气价格。

二、定价标准

银川市城镇管道燃气配气价格:0.49/m³

三、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四、相关要求

(一)燃气企业应当在每年61日前,通过公司门户网站公布收入、成本等相关信息;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管理科按时报送投资、收入、成本等信息和材料,并对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二)对不按照规定公开成本的燃气企业和故意瞒报、虚报信息的燃气企业,纳入价格信用档案、向社会进行公开曝光,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配价格的监督管理,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5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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