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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116401220101034258/2023-00273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3-07-10
发布机构 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节能监察
关 键 词 节能宣传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教育局、科技局、住建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文体局、工会、团委、妇联、国网银川贺兰供电公司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紧扣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广泛开展节能降碳宣传教育,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积极营造节能降碳浓厚氛围,进一步推动形成勤俭节约、合理用能的社会风尚,按照自治区节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的通知》(宁节能办发〔2023〕4号)和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的通知(〔2023〕138号)》要求,现将全县2023年节能宣传周活动和低碳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活动时间

2023年节能宣传周定为7月10日至16日,低碳日定为7月12日。

、活动主题

2023年节能宣传周活动主题是“节能降碳,你我同行”,低碳日活动主题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分主题专项宣传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天(7月10日):节能宣传周活动启动(发改局

第二天(7月11日):重点行业企业节能降碳行动宣传活动(贺兰工业园区、科技和工信局发改局牵头);

第三天(7月12日):低碳日宣传活动(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牵头);

第四天(7月13日):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实践宣传活动(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牵头

第五天(7月14日):绿色低碳生活宣传活动(科技和工信局、住建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体局牵头);

第六天(7月15日):节能宣传周进校园科普和宣传活动(教育局、团委牵头);

第七天(7月16日):节能宣传周进家庭宣传活动(妇联牵头)。

、活动形式

围绕宣传重点,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深入开展具有地方特色和行业特点的宣传活动;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优势,加大权威媒体深度报道力度,推动形成良好舆论氛围;采用活泼新颖、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积极运用网站及微信、微博、短视频等新兴媒体,生动鲜活地宣传展示节能降碳工作经验成效;加强与网络、通讯、交通、城管等部门和单位的衔接,妥善做好相关宣传材料的推送、发布、播放及张贴等工作。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既保证宣传活动有声势有影响,又坚持节俭、简约、务实办活动。

四、具体要求

(一)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宣传合力。节能宣传周期间,各部门牵头分主题专项宣传活动的安排部署要求,聚焦重点任务,组织开展全县相关主题宣传活动。

(二)围绕主题,深入开展低碳日活动。低碳日当天,各部门围绕宣传主题,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低碳发展理念,普及应对气候变化知识,提升全民低碳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

(三)全面总结,及时报送活动开展情况。各部门及时报送活动进展及宣传材料活动结束后,要对本年度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情况进行总结,于7月17日前将节能宣传周活动书面总结材料、宣传照片(含电子版)报送至县发改局,将低碳日活动书面总结材料、照片(含电子版)报送至县发改局610办公室,(具体联系人:吕荣荣 18795200928)。

附件:2023年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宣传重点


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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