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企业、事业单位:
根据自治区党委 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及贺兰县委、县政府《贺兰县关于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贺党发〔2017〕46号)精神,紧紧围绕“一高三化”目标要求和县域优势主导产业,布局创新链、畅通人才链、提升服务链,持续支持企业加大R&D投入,集中力量解决企业技术创新难题,研发一批新产品,新工艺,引进一批新品种,新技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就2020年贺兰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区市党委关于创新驱动战略决策部署和县委十四届七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大县本级财政科技研发投入,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新动能,大力发展互联网数字经济,支持企业向绿色、高端、智能化方向发展,最大限度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创业热情,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力。
二、申报对象
1、县域内有创业基地、研发投入的法人科技特派员企业。
2、有研发投入或有技术需求的科技型企业。
三、申报方式
1、结合全县产业发展方向和政策导向,向全县工农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事业单位公开征集科技计划项目,项目实施单位填写《贺兰县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
2、由科技局、财政局联合对申报项目进行踏勘、初审,对项目的真实性进行初步研判,对于符合条件的提交专家评审委员会和会计事务所联合进行评审立项,立项项目由贺兰县科技局与项目(课题)承担单位签订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书。
3、县科技局根据签订的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指标和《贺兰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按照企业研发投资数额、类别进行项目补助,补助标准为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按照企业研发总投资的30%进行补助,一般企业按照企业研发总投资20%进行补助,补助资金最高50万元。
四、支持方向
(一)工业科技支撑领域
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贺兰县工业园区和银川市军民融合产业园建设主导产业发展方向,重点支持规模以上企业在特色农副产品深加工、现代纺织、智能制造、精细化工、医药制造、数字经济、新材料、新技术、新能源等战略新型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积极发展低碳经济、循环经济和绿色经济,支持自有或引进吸收再创新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推动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和新型产业向高附加值端延伸。
(二)农业科技支撑领域
依托银川国家科技园区贺兰新平核心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现代渔业科技示范展示区,围绕全县优质粮食、设施瓜果蔬菜、优质葡萄等特色重点产业,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重点支持企业在良种繁育、高效种养殖、农副产品精深加工技术研究及微生物技术研究、农业物联网、新装备、新成果以及土壤环境、科技扶贫领域方面开展的试验示范及研究开发项目,促进我县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进一步提升。发展数字田园、智慧养殖、智慧农机,促进农机农艺深度融合,加强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提升农业产业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三)新产业新业态专项
以“双创”为切入点,重点在现代物流、网络经济、网络安全、互联网医疗和诊疗技术、区块链、人工智能、低碳技术与资源循环利用等领域开展的新技术应用项目。支持企业研究开发设施园艺物联网应用技术和新产品,使环境实时感知、监测和可控,推进农业生产方式的智能化。探索企业依托互联网开展众筹、众包等新产业、新业态。
(四)科技特派员创业专项
认真贯彻落实区、市、县农业农村考核工作,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创业创新行动,引导支持科技特派员引进新技术、新品种、新产品、科技扶贫领域方面开展试验示范,促进我县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和建档立卡户脱贫致富。培育一批新型经营主体和产业联盟,推动科技示范与产学研深度融合,突出科技特派员创业带动产业发展,引领农民脱贫致富和产业升级。
(五)社会事业发展及软科学项目
围绕“一带一路”倡议和县委、县政府重大战略部署“互联网+”和“+互联网”促经济转型升级、自主创新品牌发展战略、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等热点问题,在教育、文化、卫生、消防、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等方面针对性的开展理论研究和创新要素提升工程,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创新性研究成果、实证分析及理论支撑。
五、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应符合本通知确定的支持领域和重点方向,项目研究及产业化目标明确、具体,研究成果应用前景广阔,产业化机制可行,项目承担单位具有研究开发和产业化的良好基础。
2、项目申报以企业为主体,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区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均可)。申报单位应具备项目实施的基础和条件,具有完成申报项目所需的配套资金,具有健全的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项目实施周期为1-2年。属社会事业发展项目,必须由相关部门提供的推荐函。
3、项目申报负责人应具有主持或参加科研工作的积累、经历和能力,项目有相应的技术团队和技术支持单位。
4、项目负责人具有良好的信誉以及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2018年、2019年度科技计划项目财务绩效评价不合格和结题验收暂缓验收项目主持人及未按时结题或具有失信行为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5、科技合作项目必须是经过科技部门征集筛选和对接洽谈的项目,同时必须提供与有关单位签订的技术合作(引进、转化)合同书或技术合作协议书。
六、申报要求
1、经科技局立项备案且取得第三方财务机构绩效评价审核、鉴定、验收等证明依据,预算证明凭证达到科技项目要求的立项项目可全额给予补助,跨年度项目按照财务预算投入完成比例给予补助,按照项目任务书预算安排,在实施中期能科技研发投入达到50%以上的,项目资金全额拨付,达不到50%的,按照预拨付资金的70%给予补助,剩余部分第二年财务验收合格后给予全额补助。
2、项目原则上实行常年申报,但考虑到绩效评价考核等因素,申报时间最迟不得晚于2020年4月30日。完成时间以最终完成凭证(成果鉴定、新产品鉴定、行业检测报告、第三方验收证明等凭证)日期为准。
3、2019年未获得区级、市级、县级财政资助的且已形成科技成果的项目直接纳入到2020年创新引导计划申报范围。
4、企业历年来已经承担过自治区科研项目(含2020年自治区拟支持的科研项目)和在其他局获得资金支持的科研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5、因各种原因导致科技计划项目未通过验收而终止,或逾期没有完成验收的项目单位继续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6、对于以往项目实施中有严重过错并且整改不力,不予立项,并取消实施人申请资格。
七、申报流程
项目单位自行在“贺兰县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中下载《贺兰县科技项目申请表》进行填写,并将填写完整的申请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提交至贺兰县科技局(贺兰县创业路政务中心C座4楼407、406),电子版发至邮箱hlkejiju@126.com。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工业与信息项目咨询: 张晓慧 8994616 14795079509
农业与社会项目咨询: 李 欣 8994628 18709502118
附件:1、贺兰县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
2、贺兰县科技特派员专项申请书
贺兰县科学技术局 贺兰县财政局
2020年3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