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是历史的见证和文化的记忆,是人们情感的寄托、是地域范围的标识、空间指位的符号,与人们日常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但是近年来随意命名,许多新地名不伦不类,出现“刻意夸大、崇洋媚外、怪异难懂、重名同音”等地名乱象,丢了传统、断了文脉、丢掉了乡愁记忆,对地名文化传承造成了很大损害,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为规范和加强地名管理,根据自治区关于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的部署安排,我县对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相关成员单位任务分工,确保不规范地名整治工作全面落实。
此次清理整治主要任务,一是对我县居民区、大型建筑物和道路、街巷等地名中存在的“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处理;二是对我县标注不规范地名的地名标志、道路交通标志等公共标志进行更换;三是对涉及不规范地名信息的身份户籍、不动产登记、工商注册登记等证照上的地名地址信息予以变更。清理房地产广告、户外标志标识、互联网地图、在线导航电子地图等载体上的不规范地名;四是加强地名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依托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及时为社会提供准确便捷的标准地名信息。
按照工作部署安排,预计4月10日前完成不规范地名摸底排查工作;5月底前完成不规范地名标准化处理工作;8月底完成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目前不规范地名摸底排查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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