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未保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的要求,拟推荐参加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集体2个,先进个人4名,现予以公示。
推荐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集体2个
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贺兰县民政局
推荐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个人4名
姓名 单位
王 庆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宋艳莎 贺兰县立岗镇人民政府
张喻花 贺兰县民政局
王丽萍 贺兰县卫生健康局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推荐对象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或书面形式向我单位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并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于了解核实和反馈情况。
公示时间:
2023年10月18日—10月2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087925
(8:30-12:00 14:00-18:00)
地址:贺兰县水源街仁和巷2号
贺兰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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