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贺兰县天鹅湖社区卫生服务站等10家社会组织(具体名单如下)未按规定参加2021年度、2022年度检查的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的规定,贺兰县民政局对贺兰县天鹅湖社区卫生服务站等10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将该10家社会组织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该10家社会组织自撤销以后,应当主动上缴登记证书(含正本、副本)和印章,未上缴登记证书(含正本、副本)和印章的,其登记证书(含正本、副本)和印章失效,且不得再以本社会组织名义开展除注销清算以外的任何活动。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如发现上述社会组织依旧开展活动线索,可通过下方公布的电话或邮箱进行举报。
具体名单
1.贺兰县天鹅湖社区卫生服务站
2.贺兰县曙光幼儿园
3.贺兰县京华克丽斯幼儿园
4.贺兰县京华克丽斯第二幼儿园
5.贺兰县锦龙之家幼儿园
6.贺兰县飞雪房车与自驾车营地旅游俱乐部
7.贺兰县筑业教育职业技术学校
8.贺兰县爱华文化艺术学校
9.贺兰县幸福老年人服务中心
10.贺兰县如意湖青少年俱乐部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951-8061319、8087923
邮箱:hlxmzj8061319@163.com
贺兰县民政局
2024年10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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