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金山陵园南区、贺兰县殡仪馆、公益性公墓草地征占用手续工作,根据有关规定,拟选聘办理草地征占用手续单位1家,对3宗地块分别出具报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
贺兰县民政局
二、服务内容(具体要求详见后续签订合同内容)
1.办理金山陵园南区、贺兰县殡仪馆、公益性公墓草地征占用报批、草评等手续工作,并针对3宗地块分别编制详细的草地征占用手续报告。
2.金山陵园南区草地面积70亩;贺兰县殡仪馆草地面积19.4亩;公益性公墓草地面积150亩。
三、报名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开展草地征占用手续的相关资质和经验,近五年内至少完成过2个类似项目(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
7.熟悉国家和地方有关草地征占用手续的政策法规和业务流程。
四、报名材料
符合报名资质要求的企事业单位,有意参加选聘者请于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21日(共5个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携带单位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身份证、资质证明、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业绩材料、项目报价单、项目收费依据等资料到贺兰县民政局二楼综合办公室报名。项目报价单单独密封,其他资料不密封,所有提交的材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并加盖单位公章。本次报名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邮箱等其他方式报名。
五、其他事项
1.严禁技术单位出借或借用资质参加报名,一经发现查实,按程序取消报名资格并予以通报。
2.中选单位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服务义务,确保服务质量。如因中选单位原因导致服务未能按时完成或质量不符合要求,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贺兰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联系人 :桂杰雄联系电话:0951—8598915
如有异议,可向我局综合办公室反映。
综合办公室联系人:徐嘉慧联系电话:0951—8061319
贺兰县民政局
2025年4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