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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民政局关于聘请第三方对已建成养老机构原消防建设情况进行补充设计工作的公告(二)

发布时间:2025-05-28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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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现有养老服务机构3家,分别为贺兰县中心敬老院、贺兰县第二敬老院、贺兰县老年活动中心(宁夏归德林医养服务中心)。为提升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水平,现聘请专业的消防设计单位对上述3家养老机构原消防建设情况进行补充设计。该工作已在5月22日发布聘请公告,因报名单位少于3家,现进行延期,具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

贺兰县民政局

二、服务内容(具体要求详见后续签订合同内容)

1.对已建成养老服务设施进行全面的消防现状评估,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施布局、消防通道设置、电气系统防火等方面。

2.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消防法规、标准和规范,结合养老服务设施的实际情况,补充科学合理的消防设计方案。

3.提供消防设计方案的详细说明和技术文件,包括设计图纸、计算书、说明书等。

4.配合建设单位进行消防设计方案的审核和审批工作,对审核和审批过程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及时修改和完善。

三、报名资质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专业条件

1.具有开展消防设计服务的资质证书,近五年内至少完成过2个类似项目(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

2.拥有一支专业的技术团队,团队成员应具备消防设计相关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3.熟悉国家和地方相关消防法规、标准、规范和业务流程。

(三)选聘条件以报价、资质、经验和业绩等综合考虑。

(四)编制的消防设计图纸等材料需经专家组评审通过。

四、报名材料

符合报名资质要求的企事业单位,有意参加选聘者请于2025年528日至2025年530日(共3个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30)携带单位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身份证、资质证明、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业绩材料、项目报价单、项目收费依据、团队成员专业资质、完税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等资料到贺兰县民政局二楼综合办公室报名。项目报价单单独密封,其他资料不密封,所有提交的材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并加盖单位公章。本次报名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邮箱等其他方式报名。

五、其他事项

1.严禁技术单位出借或借用资质参加报名,一经发现查实,按程序取消报名资格并予以通报。

2.中选单位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服务义务,确保服务质量。如因中选单位原因导致服务未能按时完成或质量不符合要求,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贺兰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联系人 :桂杰雄   联系电话:0951—8598915

如有异议,可向我局综合办公室反映。

综合办公室联系人:徐嘉慧   联系电话:0951—8061319


贺兰县民政局        

2025年5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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