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规范和加强特困人员就医服务管理,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具有专业资质和丰富经验的病人陪护服务机构,负责贺兰县特困人员就医陪护服务工作,具体聘请要求如下:
一、选聘单位 贺兰县民政局
二、服务内容(具体要求详见后续签订合同内容)
依据国家和地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按照医疗机构特级、一级、二级、三级病人护理分级等级事项,为患病就医特困人员在住院期间提供必要生活照料等基本陪护服务。
1.根据病员住院陪护需求,派遣护工到其所在医疗机构,按工作要求、服务时限及注意事项,为病员提供24小时陪护服务。
2.负责病员住院期间的仪容仪表整理,帮助完成个人卫生清洁,在病员不能自主完成时主动协助完成。
3.照顾、提醒病员按时进餐、进水和服药,在病员不能自主完成时主动协助完成。
4.保护病员生命安全,协助病员上下床和乘坐转运工具,并采取舒适体位躺卧和坐立,预防肢体损伤,出现压疮。
5.协助医护人员观察病员生命体征和治疗效果,当病员生命体征出现异常,服药后或输液时病员身体出现不适症状,及时通知医护人员处置。
6.在医护人员的指导下,适度帮助病员活动体关节,利用医疗机构的治疗设备和康复器械,对病员进行必要的治疗和康复锻炼。
三、报名资质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专业条件
1.具有开展病人陪护服务的相关资质证书。
2.拥有一支专业的服务团队,团队成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3.熟悉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标准、规范和业务流程。
(三)选聘条件以报价、资质、经验和业绩等综合考虑。
四、报名材料
符合报名资质要求的企事业单位,有意参加选聘者请于2025年9月8日至2025年9月12日(共5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携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团队成员专业资质证明等资料到贺兰县民政局二楼综合办公室报名。
技术单位制定的项目报价单、陪护服务技术方案单独密封,其他资料不密封,所有提交的材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并加盖单位公章。本次报名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邮箱等其他方式报名。
五、其他事项
1.严禁技术单位出借或借用资质参加报名,一经发现查实,按程序取消报名资格并予以通报。
2.中选单位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服务义务,确保服务质量。如因中选单位原因导致服务未能按时完成或质量不符合要求,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贺兰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联系人: 魏鹏
联系电话:0951—8087925
如有异议,可向我局综合办公室反映。
综合办公室联系人:黄彩琳
联系电话:0951—8061319
贺兰县民政局
2025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