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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2019年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村名单的通知

文 号 贺民发〔2019〕53号 发布日期 2019-03-26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民政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民政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各乡镇场:

为进一步创新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按照《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银党办发〔2017〕90号)、《关于做好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银社服办发〔2018〕2号)、《关于做好2019年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银社服办发〔2019〕1号)文件精神和部署,确保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任务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分工

按照市委2018年工作要点责任分工年内完成30%村试点的目标,2019年全县计划完成40%试点村的目标任务。贺兰县需要完成26个。在2018年全县20个农村社区试点的基础上,再增加6个农村社区试点。其中习岗镇、金贵镇、立岗镇、洪广镇、常信乡、南梁台子管委会各申报1个村作为试点村。

二、选取范围

各乡镇重点以“城边城中村、乡镇驻地村、村民集中进楼居住村、生态移民集中安置时多个行政村形成的自然村”等四种类型为主体,选取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村。选取的村确保要在2019年年底前达成试点村重点指标任务,重点保证社区服务站达到500平米以上,服务水平接近城市社区。

三、重点指标任务

(一)硬件指标

1、加强服务设施建设。农村社区的建设按照城市社区的标准执行,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房面积按照不低于500平方米标准建设,选址要考虑农村居民的居住状况,一般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建设。在农村社区设置便民服务代办点、村级组织办公室、居民议事室(会议室)、党群综合服务中心、矛盾纠纷调解办公室、妇女儿童之家、农家书屋(图书阅览室)、文体活动室、公开栏、宣传栏等,并配备必要的办公及活动用具。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要在醒目位置统一悬挂“中国社区”标识,标识牌上注明“XX村社区”。加强农村社区警务、警务辅助力量和群防群治队伍建设,推进农村社区“一村一室一警”(至少配备1名协警或警务助理)建设。

(二)软件指标

2、加强村级队伍建设。以村“两委”成员为主,以乡镇下派、公开招考、公益性岗位开发等为辅,选好配好农村社区工作人员。推行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以村民小组为基本单元,由村民小组组长担任网格员,进一步深化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大力培育发展农村社区志愿服务组织,鼓励居民以多种形式参加社区志愿服务活动。鼓励和支持共青团组织、妇女组织、民兵组织、老年人协会、残疾人协会、科普协会、红白理事会,以及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发挥优势,开展经常性的助老扶幼、扶残助残、矛盾纠纷调解、文体活动等社区志愿服务。

3、落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进一步落实“55124”工作法,(以“五步工作法”为统揽夯实制度基础,以“五联工作表”规范会议程序和记录,以“一份议事清单”规范议决内容,以“乡村两级监督”确保工作合法合规,以“四级联动督查”推动工作落实),提高农村社区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水平;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完善村务公开、民主评议、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建立责权明晰、衔接配套、运转有效的农村社区民主监督机制;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载体,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村社区协商,探索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等协商形式,逐步实现农村社区协商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支持农村居民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提高农村社区自治水平。

4、丰富公共服务内容。引导农村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加强农村社区教育,鼓励各级各类学校教育资源向周边农村居民开放;改善农村社区医疗卫生条件,加大对乡镇、村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设施改造和人员培训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建立完善社区困难群众档案,落实好各项社会救助政策,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整合农村资源,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为老年人提供文化娱乐和日间照料等服务;落实抚恤优待政策,及时解决优抚对象生活、医疗、养老等困难问题;做好临时救助工作,着力化解困难群众的急难问题;健全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体系,重点发展学前教育和养老服务,培育青年志愿组织和妇女互助组织,建立“三留守”人员动态信息库,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救助保护机制;依托自治区电子政务外网和公共云平台及智慧银川建设,积极推进县(市)、乡(镇)、村三级农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提高农村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

5、发展农村特色文化及人居环境。大力开展综合环境整治,重点解决污水乱排、垃圾乱扔、秸秆随意抛弃和焚烧等问题。积极推进“美丽乡村”和村镇生态文明建设,保持农村社区乡土特色和田园风光。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研讨研判。各乡镇场要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筛选和确定辖区试点村,确保2019年试点任务圆满完成,为之后的试点工作积累经验、打好基础。

(二)加强沟通协调。各乡镇场在选取试点村时如有疑问,请积极与县民政局对接,联系人:段荣珺,联系电话:8062201,电子邮箱:930340803@qq.com

(三)按时上报名单。各乡镇场要于2019年3月28日前,将2019年农村社区试点村名单报送给县民政局。

附件:县(市)区农村社区试点村统计表

贺兰县民政局        

2019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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