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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 行动值班工作的通知

文 号 贺民发〔2019〕169号 发布日期 2019-10-22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民政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民政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各乡镇场、街道办民政所:

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我县各类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保障流浪乞讨人员顺利过冬,确保流浪乞讨人员以及因务工不着等原因而陷入困境、流浪街头的生活无着的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救助服务。现决定,从11月1日起启动“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24小时值班。现就做好值班工作通知如下:

要设立24小时畅通救助电话,对群众打电话要求救助的,必须迅速处理,落实好值班、领导带班制度。确保24小时救助手机畅通。

要在流浪乞讨人员、外来务工人员集中活动区域增设开放式临时救助点或临时避寒场所,并设置明显标志,设立救助引导牌,方便街头生活无着落人员求助,利于热心公益的群众引导帮助,方便流浪乞讨人员就近避寒。

要依托城乡社区居民、社区组织、志愿者以及其他热心群众参与救助工作的积极性,发挥基层组织了解民情、反应迅速的特点,形成“群防群助”的服务网络。

要切实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的规范使用和管理,适度用于源头预防,确保受助人员有饭吃、有衣穿,患病人员得到及时救助。进一步提高救助资金的使用效益,提升救助服务水平。

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救助工作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关心、关爱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社会氛围,要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做好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政策、法规的宣传,告知居(村)民发现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可拨打公安110等求助电话,护送、引导到银川市救助站实施救助。此外,要积极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3条和《救助管理办法》第5条的规定,广泛宣传介绍公安机关等部门在引导、护送流浪乞讨人员方面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公安、城管、卫健等部门在发现、告知、引导、护送流浪乞讨人员方面的作用。

各乡镇(场)街道办接到通知后要将本单位的“寒冬送温暖”值班安排表于11月10日前报县民政局社会救助中心。

联系人:魏鹏  张红平  邮箱:630711300@qq.Com

联系电话:8087921  13369586881

附:贺兰县民政局2019年“寒冬送温暖”值班安排表

贺兰县民政局        

2019年10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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