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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9-11-28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民政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民政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

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我县多层次、多元化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途径,也是增加养老保障道、减轻政府和个人负担、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的一项惠民工程。

在县委、县政府关心和指导下,县民政局、中国人寿贺兰支公司通力配合,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大力支持下,2019年为全县近13000名老年人承保了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其中金贵镇承保1504人,立岗镇承保421人,常信乡承保534人,洪广镇承保761人,南梁台子承保124人,习岗镇承保1454人,街道办承保1167人;三类人群承保6636人。到8月底累计赔付金额近31.3万元,给不幸遭受意外伤害的老年人及其家人很大程度上解决了燃眉之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及地方各级政府关于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要求,使我县更多的适龄老年人享受到这一惠民政策、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2020年继续在全县范国内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建立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保障机制,是落实党和政府民生政策的需要自治区民政厅、老龄办、中国人寿宁夏分公司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工作的通知》(宁老龄办发〔201710号)明确指出:“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符合执政为民、改善民生、以人为本的精神”。据统计,目前我县男60岁周岁以上及女55周岁以上老年人共有约41000人,按照“人人有保障、保险广覆盖”的总体目标,2020年我县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承保率整体要提高至60%,参保人数不低于24600人。根据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老龄办的要求,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由中国人寿宁夏分公司独家负责组织实施,各组织单位要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全力配合中国人寿贺兰支公司进行收取和承保工作,并严肃承保纪律,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

(二)强化组织、精心部署各乡镇场、街道办要在全县启动会后迅速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卫健局和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人,并按照文件要求和工作进度严格落实。

1.11月15日前召开由县民政局、卫健局、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牵头组织,各乡镇场、街道分管领导和民政所长参加的全县老龄保险工作启动会。

2.11月20日-11月30日,由民政局、卫健委会同中国人寿贺兰支公司相关人员,赴各乡镇场、街道组织启动和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各乡镇、街道办单位要按照收费流程和工作进度,由指定专人进行落实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保险费收取工作,并最终形成电子清单,制作好相应的投保资料汇总统一,此项工作各单位必须于12月20日前结束。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中国人寿贺兰支公司要统一配发宣传材料,密切配合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做好宣传和推广工作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发动,让全县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是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发展的客观要求,了解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的主要内容和给广大老年人带来的实惠及安全保障。重点宣传参保范围、参保内容、资金来源和参保程序,使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方案家喻户晓,提高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同时,调动全社会参与热情,扩大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覆盖面和受益面

(四)以人为本,提升服务。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和中国人寿贺兰支公司在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工作中,要热情耐心、严谨细致,坚持服务至上、理赔及时的工作要求,要严格依法办事、加强监督、检查和管理,道守各项制度和程序,杜绝骗保行为和理赔不及时、不到位等现象发生。

件:贺兰县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实施方案

                                    贺兰县民政局    贺兰县卫生健康局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贺兰支公司

                                                  2019年1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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