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县城  ★国家卫生城市  ★国家园林县城  ★西部百强县
您当前浏览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部门直属机构信息公开目录>贺兰县民政局>信息公开目录>部门文件

关于进一步做好贺兰县疫情防控和寒冬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

文 号 贺民发〔2021〕55号 发布日期 2021-11-16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民政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民政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各乡镇场、街道办: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及降温降雪寒潮极端天气,进一步发挥民政兜底保障作用,加大社会救助力度,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及极端天气期间救助工作,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疫情和天气影响,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把握工作重点,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

(一)认真摸排,准确掌握困难群众信息。各乡镇场、街道以村(社区)为排查单位,全面掌握因疫情被封控管控人员和寒冬天气造成生活困难人员的信息,密切关注其健康状况和生活状况,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把每一个困难群众都要纳入统计范围,同时,将困难群众信息统计表及时上报县民政局。

(二)加强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兜底保障。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寒冬天气的影响,贫困家庭的劳动力无法实现稳定就业,农村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受到较大影响,其家庭存在较大返贫风险。各乡镇场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密切关注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活状况,按照临贫预警、脱贫保稳的要求,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纳入救助范围,消除返贫风险,做好兜底保障工作。

(三)密切关注因疫情被封控管控和寒冬天气造成生活困难人员的生活状况,做好应急准备,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各乡镇场、街道办要提前做好疫情防控和寒冬期间社会救助工作的应急预案,加大临时救助落实力度,确保因疫情被封控管控和寒冬天气造成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做到及时审批、及时发放救助金;对于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分散特困供养人员,直接予以救助;对其他生活困难人员,开展先行救助;对造成重大生活困难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加大救助力度;对非户籍地流动人口,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必要时,采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生活必需品、食物包等方式实施临时救助。

(四)加强街面巡查,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生活。各乡镇场、街道办集中开展巡查工作,加大街面主动救助力度,开展全天候、全方位救助,积极劝导、引导街头生活无着人员接受救助,努力做到“发现一个,救助一个”。一是要扩大巡查频率和覆盖范围,在集中巡查生活无着人员集中区域基础上,将在建工地、城乡结合部等可能露宿区域纳入巡查范围,开展地毯式摸排;二是重点做好夜间巡查工作。对不愿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的人员,要提供必要的御寒物品、食物、水和详细求助方式,做好后续定期跟踪劝导,并留存好相关救助信息和资料;三是要在大风降温、降雪天气来临之前做好应急准备工作,提前购置物资、部署人员;四是积极做好和公安、医院等部门、单位的衔接和配合。在辖区内车站、主次干道、广场、桥梁涵洞、建筑工地、医院门厅、银行自助取款机等流浪乞讨人员活动频繁和露宿的重点区域要加大巡查力度。

(五)积极开展特殊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各乡镇场、街道办要指导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及时了解掌握符合民政兜底保障的各类儿童生活、健康、监护情况,特别是无人监护、监护差、辍学、患病、残疾、家庭特别困难的农村留守儿童,指导各“儿童之家”对有需要帮助的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等开展线上作业辅导和心理健康辅导工作,防止因疫情和寒冬天气导致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出现无人监护、无人照料的情况。各乡镇场、街道办民政工作人员要加强走访慰问,及时发放棉衣、棉被、食品等御寒物资,确保安全过冬。

二、优化管理服务,做到方便快捷、安全有效

(一)加强主动发现机制。充分发挥村(社区)作用,了解疫情防控期间和寒冬天气下所辖困难群众家庭生活状况,履行主动发现责任,对生活困难需要救助的,主动协助申请并及时给予相应的救助。

(二)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在疫情防控期间,对申请低保、低收入家庭,特困救助供养,按照优先原则,快速进入审核审批程序;在疫情防控解除前,对现有低保、低收入家庭、特困供养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和动态核查,暂时通过电话、微信、网络等非接触方式开展,积极推行低保、低收入家庭、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申请审核审批全流程网上办理,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救助工作不间断。

(三)畅通诉求渠道。加强对社会救助公开电话和网络投诉举报平台管理,及时按照规定处置困难群众的诉求,确保困难群众在防疫和寒冬天气期间投诉有门,受助及时。

三、强化工作措施,做到及时有力、落实落地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场、街道办要提高思想认识,积极动员驻村干部、村干部迅速行动、开展摸排等各项工作,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和寒冬期间救助工作。

(二)强化资金保障。及时并足额发放各项救助资金,全力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加强资金监管,确保社会救助资金专款专用,坚决防范资金违规管理使用风险,发挥好社会救助资金应有效能。

(三)加强信息报送。疫情防控和寒冬期间,各乡镇场、街道办及时上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和相关数据,并于11月22日将疫情期间生活困难家庭情况摸排统计表,经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至县民政局社会救助中心。

附件:2021年疫情期间生活困难家庭情况摸排统计表


贺兰县民政局              

2021年1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下载